各学院:
为充分发挥中、老年教师在培养青年教师方面的“传、帮、带”作用,使广大青年教师尽快适应高校教师岗位,熟悉高校教育教学规律,树立良好的师德师风,全面提高教学技能和业务水平,我校积极实施《青年教师导师制暂行办法》(浙外院〔2011〕94号)。学期初,在各个学院的积极配合之下,为今年每一位新进青年教师配备了一名专业导师。为了强化导师职责,便于导师制办法的顺利实施,人事处和教师教学发展中心联合举办“2013年新进教师拜师会”。
会议时间:2013年10月17日(周四)中午12:30——13:30会议地点:图书馆四楼阶梯教室
请各学院办公室协助通知所在学院的导师和新进教师(名单附后)准时参会。谢谢!
人事处 教师教学发展中心
二〇一三年十月十二日
导师和新进教师名单.doc (55 K)下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