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部):
根据《浙江省教育厅教师资格认定指导中心关于做好2014年高等学校教师资格认定工作的通知》(浙教资中心〔2014〕2号)通知精神,现就做好我校2014年教师资格认定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认定基本条件
(一)遵守宪法和法律,热爱教育事业,履行《教师法》规定的义务,遵守教师职业道德。
(二)具备中国公民身份。
(三)应当具备研究生或者大学本科毕业学历。
(四)具备承担教育教学工作所必须的基本素质和能力。
1.具有选择教育教学内容和方法、设计教学方案、掌握和运用教育学、心理学知识的能力,语言表达能力,管理学生的能力,运用现代教育技术的能力,以及教育教学研究能力。凡非师范教育类专业毕业的申请人员必须通过学校组织的教育教学基本素质和能力的测试和考察,师范教育类专业毕业人员跨学科申请教师资格的,按非师范教育类处理;毕业证书上未反映是师范教育类专业的,必须由原就读学校出具书面证明,并加盖学校或学校教务处公章(二级学院证明无效),或者提交合格学历档案成绩册,成绩册上须有教育学、心理学及教育实习考试合格成绩。上报材料时未能出具证明的,按非师范教育类处理。其余人员由学校考核。
2.系统地学习过教育学、心理学课程,并考试合格。非师范教育类专业毕业的人员必须参加浙江省高校教师岗位培训并取得合格证书。已在高等学校或通过国家自学考试(均要求本科层次)等途径补修教育学、心理学或高等教育学、高等教育心理学课程并取得单科合格证书者可视为合格。
3.普通话水平应当达到国家语言文字工作委员会颁布的《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标准》二级乙等及以上标准。1955年1月1日(不含)以前出生的可不作要求;中文(汉语言类、对外汉语)教师普通话水平要求达到二级甲等及以上。
(五)具有良好的身体素质和心理素质,无传染性疾病,无精神病史,能适应教育教学工作的需要。
具有高校教授、副教授任职资格且在教学岗位上者,或具有博士学位者申请认定高等学校教师资格(所学专业与申教专业须一致),只需具备上述基本条件中第 1、2、3、5款即可。
二、认定范围
我校本次教师资格认定的对象范围为:任教满一年(2个学期),未达到国家法定退休年龄的具备《教师法》规定条件的人员,具体是指具有我校教师编制但尚未取得教师资格证书的人员(含学生思政教师)。
三、认定工作安排
(一)学校人事处负责认定工作的具体组织和实施。
(二)学校成立专门的教师资格专家审查委员会,根据有关规定对申请人员的资格及条件进行审查、评议。
(三)认定程序及时间安排:
根据网络版全国教师资格认定管理系统的操作使用规定,按教育部的统一部署,采取网上申报结合现场确认方式进行。
1.网上申报
(1)网上报名时间为2014年4月24日至4月30日。网报系统在网上报名时间结束后将自动关闭。
(2)网上申报程序
①登录网上报名系统
申请人登陆中国教师资格网(http://www.jszg.edu.cn),进入“教室资格认定网上申报”系统进行网上申报。
②网上注册和填报申请信息
如果申请人是首次登录信息系统填报申请人信息,则直接点击“网上申报”页面中的“注册”按钮;阅读“申请人必读”并接受“网上申报协议”;选择申请的教师资格种类(高等学校教师资格)、认定省份(浙江省)和认定机构(浙江省教育厅);选择现场确认点(我校申报者确认点浙江外国语学院)。
申请人须阅读网报注意事项;阅读信息填写说明,填写申请人详细信息。个人简历信息至少须填二条,起、止时间的格式为YYYY-MM-DD(例如2014-01-01)。网报系统中上传的照片须是近期免冠正面.jpg格式照片(规格为114像素×156像素,大小在19K以内,与粘贴在《教师资格认定申请表》和资格证书上的照片同版)。申请人须在网报系统中填报本人手机号码或其他有效联系方式的信息。
申请人在网上填写注册信息时,可以选择“保存注册信息”或“提交注册信息”的操作。选择“保存注册信息”时,必须填写完申请人的姓名、证件类型、证件号码、申请资格种类、任教学科、登录密码后才可保存。“保存注册信息”是暂时保存申请人的申请信息,以备申请人在后面的时间登录网上申报系统补充填写完整,此条申请信息并未提交给认定机构。在申请人将全部申请信息填写完成后,可以点击“提交注册信息”按钮,将个人申请信息提交给认定机构。申请信息提交成功后,系统提示“申请信息提交成功”并返回详细信息页面。如果提交注册信息时有信息项填写错误,系统将弹出相应的错误提示。
③修改和查看申请信息
网报结束之前,申请人可以登录网上报名系统修改和查看申请信息,在“网上申报”页面输入申请人姓名、有效证件号码、登录密码和验证码,点“登录”。登录成功后,可以查看填报的申请信息,在详细信息页面中进行申请信息修改,修改后点击“修改”按钮。
申请人登陆密码遗忘的,向人事处提出申请,经人事处审核后报认定中心进行处置。
④申请状态查询
申请人登录网上报名系统后,可以查看个人教师资格申请各时间段的状态。
⑤查看和打印现场确认注意事项
申请人点击“现场确认注意事项”,可以查看现场确认注意事项的详细信息,点击“打印”按钮后点击“打印报名号及现场确认信息”,打印出现场确认注意事项。
⑥表册打印
申请人网上填报申请信息后,需打印《教师资格认定申请表》,并在现场确认时随其他申请材料一并提交。在申请人基本信息页面点击“打印教师资格认定申请表”,进行页面设置后,点击“打印申请表”打印出《教师资格认定申请表》。《教师资格认定申请表》须是A3纸双面打印一式两份(可先打印A4后拼接复印成A3)。
在申请人基本信息页面点击左侧“申请人思想品德鉴定表下载”,下载申请人思想品德鉴定表,打印并填写,到所在学院(部)签署意见并盖章后,在现场确认时随其他申请材料一并提交。
申请人在校工会安排的时间内到指定医院体检后,凭有体检结论的“浙江省申请教师资格人员体格检查表”,在现场确认时随其他申请材料一并提交。
2.5月15日前,各专家评议组完成申请人教育教学基本素质与能力测试工作。
3.现场确认
(1)我校现场确认的时间及地点安排
确认时间:2014年5月13日
确认地点:学校人事处办公室(校本部行政楼304室)
(2)现场确认须递交的材料
①报名号及现场确认信息
②《教师资格认定申请表》一式两份;
③《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证书》影印件;
④《浙江省教师资格申请人体格检查表》(按期赴检的,表格已由工会统一汇总至人事处,无需提交);
⑤申请人思想品德鉴定表;
⑥《高校教师岗位培训合格证书》影印件;
⑦师范教育类专业证明正本或合格学历档案成绩册正本及影印件;
上述材料中如有符合免测条件的,可不递交。
经申请人和现场确认工作人员共同确认,现场确认的结论有“网报未确认”、“申请材料不全”、“待审核”、“审核通过未编号”、“认定未通过”几种,现场确认工作人员视情况出具受理凭证给申请人。现场确认“申请材料不全”的申请人在规定时间内未能补全材料的,不能在本次通过认定。
4.5月22日前,学校组织教师资格专家审查委员会评议、审查。
5.学校上报认定结果数据。
6.根据上级反馈的证书编号,制作教师资格证书。
人 事 处
2014年4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