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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2014年度申报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人员代表性论文、论著送审工作的通知

作者:人事处  发布时间: 2014-10-27  点击:

各部门、学院(部)、直属单位:

论文和论著是衡量专业技术人员所具有的基础知识、专业知识和学术水平的尺度,论文、论著的同行专家意见是高级专业技术职务评聘的重要依据。为了做好今年的代表性论文、论著送审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论文、论著送审对象

2014年申报各类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人员均须提交送审的代表性论文、论著,以考代评的专业技术职务不用提交送审。

二、论文、论著材料的要求

(一)材料基本要求

1.各系列申报高级职务仍按照《浙江外国语学院教师、研究人员、实验技术人员等专业技术资格申报条件的暂行办法》和《浙江外国语学院教师系列副高级专业技术资格评审基本条件(试行)》等文件所规定的要求进行申报。没达到基本要求的,不能申报高级职务。

2.代表性论文和论著的研究内容必须是本专业的,且论文须为第一作者或通讯作者,论著和教材须独著或明确编著的章节。

3.代表性论文、论著和教材必须是任现职以来的发表或出版。论文必须是已经新闻出版局登记、有期刊刊号的刊物上正式发表的;著作必须是已经出版或已列入出版计划,并有书号;科研成果必须经主管部门鉴定。

4.申报正高级专业技术职务者,需提交任现职以来本专业发表的论文、论著、教材或立项结题的科研成果(须主管部门鉴定)3篇(部、项);申报副高级专业技术职务者,需提交任现职以来本专业发表的论文、论著、教材或立项结题的科研成果(须主管部门鉴定)2篇(部、项)。转评以后晋升高一级专业技术职务或申请高级专业技术职务转评人员须有1篇(部、项)是任现职务以来完成的本专业论文。增刊、内刊论文不予送审。

5.代表性论文、论著送审的专家鉴定意见有效期为2年。

(二)材料形式

申报者须复印刊物封面、封底、目录、正文等四部分;论著、教材等不便复印的材料,可用原件代替,份数与复印件要求相同。国外刊物的论文可以用打印件(须附索引收录证明)。如原件丢失,可提交本校图书馆出具的打印稿,打印稿须由图书馆审核签字并盖章。

(三)评聘表填写要求

因本年度专业技术职务评聘工作临近年底,为确保评聘工作能按计划顺利进行,需送审的《评聘表》(只需填写3-9页)由本人如实填写,须确保内容真实、数据准确,如有出入,责任由本人承担。

(四)匿名处理

根据省教育厅文件要求,代表行论文、论著采取匿名送审,申报者须对提交的送审材料进行匿名处理,凡是姓名、工作单位等涉及作者信息的所有内容均须以覆盖后复印、涂改液覆盖或黑色记号笔涂黑等方式处理。用于送审的纸质《评聘表》3-6页和《专家鉴定意见表》上均不得出现申报者姓名

(五)送审材料装袋

申报人员须将送审的代表性论文、论著及其他相关材料装入单独的文件袋,并在封面注明学院、姓名及申报专业技术职务等信息。由人事秘书统一交到人事处。文件袋中应包含以下材料:

1.论文(论著)代表作复印件:参评正高人员,每篇代表作须提供3份复印件;参评副高人员,每篇代表作须提供2份复印件。所有复印件须由学院人事秘书对照论文原件进行审核,确保复印件与原件内容一致。审核无误后,人事秘书在论文首页右上角备注“与原件一致”,签字并盖章。

2.《专家鉴定意见表》:电子稿1份;参评正高人员须提供纸质稿一式三份,申报副人员须提供纸质稿一式两份。

3.《评聘表》:3-9页,电子稿1份;参评正高人员须提供纸质稿一式三份,申报副人员须提供纸质稿一式两份。

4.《代表作送审学术回避申请表》:有需要的申报人员填写,电子稿1份,纸质稿1份并盖学院公章。

5.《送审论文汇总表》:电子稿1份,由所在学院(部门)人事秘书汇总打印,并盖学院公章。

三、送审工作组织

1.为确保送审工作的严肃性和公平公正,所有代表作的送审鉴定工作由学校人事处统一组织。请各学院、部门负责本单位相关人员(含外出人员)的通知、组织、审核和上报工作。

2.申报正高级职务,须经三名具有本专业系列正高级职务的同行专家鉴定;申报副高级职务,须经二名具有本专业系列高级职务(其中至少一名具有正高级职务,不设正高级职务的系列除外)的同行专家鉴定。

3.申报副高级职务,须交代表性论文、论著二篇,一式二份;申报正高级职务,须交代表性论文、论著三篇,一式三份。复印件须附有刊物的封面、封底和目录。未公开发表或国际会议论文鉴定的一式九份。

4.由于学术观点分歧等因素,申报正高级职务者可以提出2名免送专家的名单。请填写《代表作送审学术回避申请表》。

5.各学院(部)须认真、仔细核对送审材料的真实性,论文、论著等复印材料必须与原件相一致,不得替换内容。审核无误后,须在复印材料上备注审核意见,并签字盖章。

6.每个申报者建一个电子文件夹,文件夹的名字为申报者姓名。所有材料的电子稿放到文件夹以后,由所在单位统一打包发送至指定邮箱(zhicheng@zisu.edu.cn),

7.学术论文、论著的专家鉴定费由本人承担。代表作专家鉴定费标准为:申报正高900元/人,申报副高600元/人。未公开发表或国际会议论文鉴定2700元/人。鉴定费由本人自理、学校代收。代收的费用由所在单位交人事处,由人事处统一交计财处,专款专用。

8.送审材料和相关表格的纸质稿和电子稿,请于11月3日前交到人事处,逾期不再受理。

联系电话:88218255 联系人:顾小明 地点:行政楼306室。

人事处

2014年10月27日

1.浙江外国语学院专业技术职务评聘表 (141.5 K)下载

2.代表作送审学术回避申请表 (15 K)下载

3.送审论文汇总表 (11.5 K)下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