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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10月工资变动情况的说明

作者:人事处  发布时间: 2014-09-30  点击:

学校已完成新一轮岗位设置与聘任工作,因此,10月工资将依据新一轮的聘任结果进行兑现。公积金缴纳基数按照上级文件的要求进行了年度调整,公积金也将于10月份按照新的标准进行缴纳。

因岗位聘任和公积金基数调整的执行是从今年1月份开始,因此,需对1-9月份差额部分进行补发和补扣,学校大部分教职工均涉及上述原因的补发和补扣,我们计划在10-12月(部分教职工会延续至明年1月份)完成这项工作。现将情况说明如下:

一、因岗位聘任岗级提升的待遇补发

(一) “省聘”岗级提升:涉及基本工资中的“岗位工资”、“专技待遇(或非专技待遇)”,基础性绩效工资中的“岗位津贴”的变化,补发分别体现在“基本工资补发”项和“基础性绩效工资补发”项,补发工作计划在10月完成。

(二)“校聘”岗级提升:涉及奖励性绩效工资中的“基本业绩奖励”项,补发体现在“其他奖励性绩效”项,补发工作计划在10-12月(部分教职工会延续至明年1月份)分月完成。

个别人员的岗级因故尚未确定的,暂按已审定的结果兑现,待学校会议进一步明确后,如有变化的再按最终的结果兑现。

二、因公积金缴纳基数年度调整的补扣

根据公积金缴纳基数年度调整要求,1-9月差额的补扣工作计划分10、11月两个月平摊完成,补扣体现在“补扣公积金”项。

2014年1月后进校的教职工如有上述原因的补发和补扣,其补发和补扣的起始时间以进校时间为准。

具体情况可登录工资查询系统进行查询和了解。如有问题,请及时联系反映,人事处联系人:张帆,联系电话:88218255/66255。

人 事 处

2014年9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