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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公布2016年度教职工进修培训计划的通知

作者:人事处  发布时间: 2016-02-27  点击:

关于公布2016年度教职工进修培训计划的通知

各学院(部)、部门、直属单位:

经个人申报、所在部门推荐,人事处审核,学校审定,现公布2016年度教职工进修培训计划。

一、进修培训名单

(一)“鲲鹏计划”国(境)外进修

1.校公派出国人选

英语语言文化学院(2人)辛献云、孙坤

应用外语学院(4人) 姚明发、陈兰英、谭玉梅、徐 馨

东方语言文化学院(1人)许翠微

西方语言文化学院(1人)刘辉辉

国际商学院(2人) 宋树理、钱 晨

科学技术学院(3人) 沈忠燕、何 骅、马新生

艺术学院(1人) 王姿妮

拉丁美洲研究所(1人) 陈 岚

团委(1人)毛振华

2.同意申报国家(省)公派出国人选

西方语言文化学院(1人) 李 鹿

国际商学院(1人) 周 超

教育科学学院(1人) 郑丹丹

3.国(境)外攻读博士

西方语言文化学院(2人) 余 晔、邵婉碧

(二)国内进修

1.攻读博士:

东方语言文化学院(1人) 候 眷

西方语言文化学院(1人) 邓 薇 、李思渊

应用外语学院(2人) 郭小菡 、汪轶寅

社会科学教研部(1人) 陈 锋

国际学院(2人) 严伟剑 、米 南

2.国内访学

艺术学院(1人) 郑聪霞

3.博士后研究

中国语言文化学院(1人)

马宏程(要求不影响正常教学科研工作,费用自理)

4.高层次人才学术假

英语语言文化学院(1人) 杨晓军

二、说明

关于“鲲鹏计划”国(境)外进修的几点说明:

1.校公派人选均须兼报国家公派(省公派)项目。如不申报,则不具备校派资格。计划指标1.5年内有效(即资格截止时间为2017年6月30日)。如未能如期成行,学校3年内不再资助其出境留学研修。

2.国(境)外攻读博士

国(境)外攻读博士教师应积极申报国家留学基金委资助项目。具体按照学校有关规定执行。

浙江外国语学院人事处

2016年2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