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外国国语学院人事处
联系我们 学校首页
您当前位置: 首页 > 人事动态 > 正文

关于开展省151人才工程培养人员考评工作的通知

作者:人事处  发布时间: 2018-10-30  点击:

各学院(部):

为进一步加强省151 人才工程培养人员的跟踪管理,充分发挥省 151 人才工程在培养高层次学术技术带头人中的重要作用,不断完善 151 人才培养体系,根据《浙江省 151 人才工程(2011—2020 年)实施意见》(浙委办〔2011〕15 号)精神和浙联办〔2018〕5号文件精神,现就做好省151人才工程培养人员考评工作通知如下:

一、考评对象

(一)期满综合考评对象

2013 年入选省 151 人才工程的第三层次培养人员。

(二)中期考评对象

2015 年入选省 151 人才工程的第三层次培养人员。

(三)年度考评对象

2017 年入选省 151 人才工程的第三层次培养人员。

二、考评内容及要求

(一)期满综合考评

主要内容包括培养人员的思想素质、知识结构、能力水平和工作业绩4 个方面,其中工作业绩以定量考评为主,其他三项内容采取定性考评的方式进行。工作业绩考评内容主要包括培养人员培养期内各类人才项目的入选情况、获得的重要奖项、主持和参与的项目(基金)、发表的论文论著、授权专利和制定标准、主持产品技术研发以及服务我省经济社会发展的相关情况等。

考评的基本要求是:爱国拥党,遵纪守法,弘扬科学精神和恪守职业道德,有严谨的治学态度、强烈的事业心和开拓创新精神;入选后较好地完成培养计划,达到预期培养目标,在科学技术、教育事业和经济社会发展中作出较大成绩和贡献,学术技术水平得到省内外同行认可。

(二)中期考评

中期考评的主要内容包括入选以来培养人员的工作业绩以及单位、地市和主管部门培养计划、举措的落实情况,其中工作业绩主要包括培养人员入选各类人才项目情况、获得的重要奖项、主持和参与的项目(基金)、发表的论文论著、授权专利和标准、主持产品技术研发情况,以及在专家联系服务企业过程中参与科技服务、人才结对帮扶、科技项目合作等方面取得的经济社会效益等。

考评的基本要求是:培养人员入选以来按计划开展工作,完成阶段性培养目标;单位和主管部门严格落实培养举措,为培养人员实现阶段性目标及下一阶段工作提供良好的条件。

(三)年度考评

2017 年度入选培养人员考评的主要内容是,年度工作业绩情况以及单位培养举措落实情况。

考评的基本要求是:培养人员根据提出的培养目标举措,进一步细化完善,培养任务具体清晰可量化,年度培养进程顺利,单位部门落实培养手段举措到位。

三、时间和考评材料要求

考评对象登录“浙江省高层次人才项目管理平台”(网址:https://gccrc.zjhrss.gov.cn),注册个人账号,填报相关材料。

1.期满综合考评和中期考评对象登录系统后,补充个人基本情况,并按要求填写工作业绩成果第4—14 项和个人工作总结,填写无误后下载打印《省151人才工程培养人员考评登记表》,经个人签字确认后,于11月1日前报学校人事处309办公室。

2.年度考评对象登录系统后,补充个人基本情况,填写个人业绩成果第 4—14 项,并对照《浙江省 151培养人选5年培养期内培养目标及举措一览表》严格按要求填写“五年内培养计划和目标”、“培养目标任务分解”、“年度任务进度完成情况”,填写无误后按“预览确认”,于11月1日前在平台系统内完成提交。

联系人:张帆 联系电话:0571-88218255

人事处

2018年10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