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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公布2019年度教职工进修培训计划的通知

作者:人事处  发布时间: 2018-12-14  点击:

各部门、学院(部):

经个人申报、所在部门推荐,人事处审核,学校审定,现公布2019年度教职工进修培训计划。

一、进修培训名单

(一)“鲲鹏计划”国(境)外进修

1.校派出国人选

东方语言文化学院(1人) 侯眷

西方语言文化学院(1人) 吴薇

中国语言文化学院(3人) 许菁频、刘亚斌、景高娃

国际经济与管理学院(4人)杨灵灵、孙卓

施海燕(同意申报2019年省派项目,但派出时间须为2020年7月后)

李兰(同意申报2019年省派项目,但派出时间须为2020年7月后)

教育学院(2人) 王琳璞、邵艳红(校际交流)

艺术学院(1人) 熊莹

应用外语学院(1人)李海龙

2.同意申报国家(省)公派出国人选

英语语言文化学院(1人) 王璟

国际经济与旅游管理学院(1人)杨莲芬

应用外语学院(2人) 张春青、张庆云

3.国(境)外攻读博士

西方语言文化学院(3人) 王小月、刘广璐、周梦琪

应用外语学院(2人) 丁宁、郭小菡

(二)国内进修

1.攻读博士:

东方语言文化学院(1人)修蕊

西方语言文化学院(2人)刘广璐、周梦琪

艺术学院(3人) 叶黎君、王淑怡、王峰

应用外语学院(4人) 丁宁、郭小菡、傅颖、汪轶寅

国际学院(2人) 米南、冯烁

浙江文化“走出去”协同创新中心(1人)吴清月(非定向)

2.国内访学

科学技术学院(1人) 叶丽霞

3.博士后研究 (要求不影响正常教学科研工作,费用自理)

中国语言文化学院(1人) 景高娃

跨境、科学技术学院(1人)李亚楠

4.学术假

马克思主义学院(1人) 潘迎华

二、说明

(一)关于“鲲鹏计划”国(境)外进修的相关要求:

1.符合校派访学的申报人员均须兼报国家(省)公派项目,如不申报,则不具备校派资格;申报人员须按照规定时间派出。

2.不符合校派访学条件的申报人,也同意其申报国家(省)公派出国项目,若申报成功,则可派出;若申报不成功,则不列入计划。

(二)国内访学要求不脱产。

(三)在职定向攻读博士的相关要求:

1.赴国(境)外攻读博士的申报人员,须兼报有关国家(省)公派资助项目。

2.赴国(境)外攻读博士的选送院校一般应为世界排名前100的知名高校、科研院所。

3.对于部分小语种专业,国内无博士点,或博士点较少的,可放宽对国(境)外攻读博士选送院校的要求。

4.原则上,同意国内读博脱产12个月,国外读博脱产24个月。

浙江外国语学院人事处

2018年12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