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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2018年度专业技术职务正式申报工作的通知

作者:人事处  发布时间: 2018-11-26  点击:

各部门、学院(部)、直属单位:

根据《专业技术职务评聘实施办法(试行)》(浙外院办〔2015〕30号)和《关于做好2018年度专业技术职务评聘有关工作的通知》(浙外院办〔2018〕40号)等文件精神,现将2018年度专业技术职务评聘正式申报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正式申报

1.申报对象

2018年6月提交过预申报材料,经资格审查符合申报条件的教职工可正式申报专业技术职务。

2.材料要求

申报者根据相关职能部门的审核意见修改《评聘表》(使用2018年版,附件1),将内容补充完整,确保数据准确。请将职能部门审核好的预申报《评聘表》,以及教职工修改后的正式表格(A4纸正反面打印一式3份,电子稿1份,以申报者姓名命名)一并于11月29日前交所在单位。逾期未提交正式申报材料者,视为放弃本年度参评资格。

所在单位于12月3日前将汇总后的正式申报材料交人事处,电子稿请打包发送至zhicheng@zisu.edu.cn。

人事处会同相关职能部门复审后将材料返还。

二、师德师风鉴定

根据有关文件要求,2018年专业技术职务评聘工作严格执行“师德师风一票否决制”。

申报者须对自己在政治道德、学术道德、职业道德等综合业务素质和教书育人方面的情况在《评聘表》中进行总结。

申报者所在系(部)的党支部须对申报者在政治道德、学术道德、职业道德等综合业务素质和教书育人方面的表现、有无行政处分记录、有无犯罪记录、是否存在师德、学风一票否决的情况等情况进行逐条评议并给出鉴定意见,所在党总支(直支)对师德师风情况进行审核,鉴定意见填入《评聘表》。相关鉴定工作须在12月3日前完成。

三、考核推荐与监督

1. 组建考核推荐组及推荐监督组

专业技术职务评聘考核推荐组由各学院(部)党政负责人、专家及教师代表(原则上要求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务)组成,成员数5-7人,设组长和副组长各1人。设联络员1人,由各学院(部)人事秘书担任,负责具体联络事宜。

学校成立思政组和其他专技组。全校辅导员由思政组负责考核推荐推荐。除教师系列及辅导员外,其他系列专技人员由其他专技组负责考核推荐。

各学院(部)建立相应的推荐监督组,由工会代表和教师代表组成,一般为3 人。

请各学院(部)将《考核推荐组名单》(附件2)、《推荐监督组名单》(附件3)于12月3日前交人事处。

2. 考核推荐

考核推荐组根据各级各类专业技术职务评聘条件和学校有关专业技术职务评审的政策规定进行推荐,并在《评聘表》填写推荐意见,并将推荐结果填入《考核推荐结果汇总表》(附件5)。同级别有2名及以上被推荐人选的,需进行排序。

推荐监督组负责对考核推荐过程和考核推荐组成员的履职行为进行监督,并将有关情况填入《推荐监督情况表》(附件4)。

四、 公示并报送结果

考核推荐结果在各学院(部)公示3个工作日,思政组和其他专技组在人事处网站公示。《考核推荐结果汇总表》、《推荐监督情况表》及申报材料请于12月7日前交人事处,电子稿发到zhicheng@zisu.edu.cn

联系电话:0571-88218255 联系人:张帆 (望院A楼309办公室)

人事处

2018年11月26日

1.专业技术职务评聘表(2018版).doc (172.5 K)下载

2.考核推荐组成员名单.doc (37.5 K)下载

3.推荐监督组名单.doc (35.5 K)下载

4.监督情况表.doc (18.92 K)下载

5.考核推荐结果汇总表.doc (28.12 K)下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