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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外国语学院公开选聘人员公告

作者:  发布时间: 2021-05-19  点击:

根据《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公开选拔党政领导干部工作暂行规定》《浙江省事业单位领导人员管理暂行办法》《浙江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办法》等规定,浙江外国语学院决定公开选聘1名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单位

浙江外国语学院是一所以培养国际化应用人才为主要特色的省属全日制普通本科高校,为公益二类事业单位,预算形式为财政适当补助。学校位于杭州市西湖区。

二、招聘岗位、条件及待遇

(一)需求计划

本次招聘计划为校园建设处基建管理岗位职员1名。

(二)招聘对象

招聘对象范围为全国党政机关公务员或事业单位在编在岗人员。

(三)资格条件

1.应聘人员应符合下列条件:

(1)思想政治素质好,事业心、责任心强;

(2)具有硕士及以上学位,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

(3)身体健康,年龄45周岁及以下(1975年5月18日后出生),具有工程系列副高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务;有国家一级建造师资格者优先;

(4)近3年年度考核均在合格(称职)及以上等次;

(5)须具备正式到岗工作的条件;

(6)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参加报考:

(1)试用期未满,或试用期满考核合格但参加工作不满1年的;

(2)人事档案涉嫌涂改造假,或者出生时间、参加工作时间、入党时间、学历学位、工作经历、机关事业单位在编在岗人员身份等重要信息记载存疑的;

(3)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组织审查且尚未作出结论的;

(4)曾受到党纪、政纪处分或刑事处罚的;

(5)按照有关规定需要回避的;

(6)其他原因不宜报考的。

(四)岗位待遇

招聘岗位性质为事业编制内用人,实行聘用制管理。受聘人员享受国家规定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相关工资福利待遇。

三、招聘程序与办法

(一)报名和资格初审

1.电子邮件报名。应聘人员应于公告之日起至2021年5月31日止,发送报名电子邮件(邮件主题设为“应聘xx岗位+姓名”)到rcyj@zisu.edu.cn,并电话确认报名(0571-88213021)。报名材料包括:报名表(见附件)、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专业技术职务聘用文书(聘用合同或聘书、任命文件)、工作经历证明材料、荣誉证书、个人小传、本人曾主笔撰写的公文、正式发表的有关文章及能证明本人岗位工作能力的相关材料扫描件等。

2.资格初审。报名结束后,我单位根据招聘岗位所需条件对报名人员进行资格初审,并通过电子邮件反馈应聘人员。

(二)考试考核

考试考核采用评议、面试相结合的方式。

1.评议。我单位将对通过资格初审的人员进行评议,择优确定面试对象。评议主要针对应聘人员以往工作经历与招聘岗位的关联度、工作实绩、所获荣誉等。通过评议的人员列入受邀参加面试的对象名单。

2.面试。

时间、地点:2021年6月上旬,浙江外国语学院。

面试前安排资格复审,资格复审和面试有关安排另行在网上通知。面试主要考察应聘人员的岗位匹配性、分析和解决问题能力、专业素质和综合素质。

面试满分为100分,面试合格分数线为60分,低于该成绩的人员不能进入下一环节。

(三)体检、考察

考试完毕,根据确定的办法计算总成绩,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总成绩相同的,面试成绩高者优先),选聘人数按1:1比例确定体检、考察对象。

体检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修订后)并按有关操作规程执行。体检合格者才能被确定为考察对象。应聘人员不按规定的时间、地点参加体检,视作放弃体检资格。

考察依据公开招聘条件和岗位职责要求,坚持德才兼备原则,对考察对象的德、能、勤、绩、廉进行全面考察,对是否适合和胜任选拔职位作出评价。

因应聘人员本人原因或现所在单位原因,导致我单位确定考察时间内无法进行有效考察的,视作不宜聘用。

(四)公示

根据考试、体检、考察等综合情况,研究确定拟聘用人员并进行网上公示;没有合适人选的,作空缺处理,并向社会公布。公示期满,对拟聘人员没有异议或反映有问题经查实不影响任职的,按规定办理进人和聘任手续。

(五)其他

应聘者放弃或被取消入围资格,或体检、考察中出现不合格者,由招聘单位研究决定是否安排人员递补。需要递补的,有关岗位均根据考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进行。

四、纪律、监督与咨询

(一)本次招聘有关信息指定在下列网站公布:

1.招聘单位人事处网站(http://www.rsc.zisu.edu.cn,招聘信息栏);

2.浙江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网(http://rlsbt.zj.gov.cn,事业单位招聘)。

招聘过程相关信息(资格审查、笔试、面试结果,及有关工作安排通知、递补信息等)仅在招聘单位网站公布,请应聘者自行留意。

(二)对应聘违纪违规行为的认定和处理,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令第35号)执行。

(三)应聘人员参加考试,必须严格遵守考试场所的疫情防控要求和相关安排。

(四)对招聘工作及相关信息有异议的,请在信息公布之日起5日内向监督机构反映,以便及时研究处理。

监督电话:0571-88219523(浙江外国语学院纪检监察室)。

(五)有关本次招聘工作具体问题,请向浙江外国语学院直接咨询。

咨询电话:0571-88213021(魏老师、张老师)


附件:浙江外国语学院公开选聘报名表.docx

 

2021年5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