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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外国语学院管理服务人员行为准则(试行)

作者:  发布时间: 2021-05-24  点击:

管理服务人员是除教师之外的支撑学校建设发展的主要力量之一。为进一步规范管理服务人员行为,提高管理服务工作的质量与水平,特制定本行为准则。

一、坚定理想信念。热爱祖国热爱人民,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遵守法律法规和各项规章制度,落实各项决策,保证政令畅通,为加快建设国内知名外语特色鲜明教育品质一流的应用型高校贡献智慧和力量。

二、崇尚道德风范。积极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维护社会公德,恪守职业道德,弘扬仁爱师德,倡导家庭美德。传承校训精神,强化管理育人、服务育人意识,忠诚履职、爱岗敬业。

三、维护学校利益。自觉涵养家国情怀,维护学校形象,珍惜学校声誉。立足学校全局,积极谋划发展,推动各项工作不断取得新成绩。不以公谋私,爱护公物,守护学校各类资产不受侵害。

四、树立优良作风。对待工作严谨细致、勤勉踏实,敢于负责、勇于担当,求真务实、锐意创新,攻坚克难、执行有力,不浮夸、不推诿、不因循守旧、不懈怠,始终保持昂扬向上、奋发有为的精神状态。

五、遵守工作纪律。严格遵守工作时间,不迟到、不早退。工作时间不做与工作无关的事,不擅自离岗、串岗和外出办私事。遵循岗位工作规程,遵守岗位纪律。

六、注重工作效能。精通本职工作,熟悉岗位业务。首问责任不推托,限时办结不拖延。职责范围内的事不敷衍塞责,职权范围外的事不简单回绝。不断改进工作方法,提高工作效率,注重工作实效。

七、增强服务意识。树立“以人为本”“管理即服务”的理念,尊重服务对象,对待来访人员,做到一视同仁,对人热情,对事耐心。注重信息沟通,主动协调配合,善于换位思考,提高服务水平。

八、勤于学习实践。倡导终身学习,学以致用。善于在岗位实践中学习,不断优化知识结构,提升专业素养。善于在岗位实践中认识问题、发现问题、谋划思路。注重外语学习,提高国际交流能力。

九、力行清廉节俭。廉洁自律修身,淡泊名利守志。严于律己,克己奉公,自觉接受监督。树立勤俭节约意识,弘扬艰苦奋斗作风,节约用纸、用水、用电,严禁铺张浪费,协力共建“清廉浙外”。

十、注重举止文明。穿戴整洁,衣着得体,装饰适度。谈吐文雅,态度诚恳,谦和有礼。办公环境保持整洁安静,办公物品摆放有序整齐,努力营建秩序井然、团结和谐的工作氛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