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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填报2015年年度进修计划的通知

作者:人事处  发布时间: 2014-11-18  点击:

各部门、学院(部)、直属单位:

2015年年度进修计划申报工作已开始,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选派类型

1.国(境)外进修

(1)国家公派和省公派留学人员

按照国家留学基金委和浙江省的相关选派文件执行,学校择优推荐。

(2)校公派留学人员

根据选派对象的学术水平、业务能力等,分四种类别选派:

学术骨干高级访问学者:选派2-3名;教学骨干访问学者:选派3-5名;优秀青年教师出境研修(含博士后研究):选派10-15名;校际交流。

2.国内进修

(1) 学历(位)教育:

在职(定向、委培和同等学力)博士研究生等。

(2) 非学历(位)教育:

国内学术骨干高访,一般国内访学、进修等。

二、选派程序及有关规定

1.国(境)外进修

校公派留学的申报人员均须兼报国家公派(省公派)项目。

申报人员原则上应于2015年1月上旬之前取得国外大学或科研机构的邀请函。

申请时外语水平未达到条件者,如系所在单位重点推荐,亦可申请。此部分人员被录取后,须在规定时间内达到外语合格条件后方可派出。同等条件下,优先考虑申请时外语水平合格者。

教师本人提出申请,并填写《浙江外国语学院“鲲鹏计划”申报表》。各单位根据学科需求和本人条件,对申请人员进行统一推荐排序,并填写《浙江外国语学院“鲲鹏计划”申报汇总表》报人事处。

具体政策规定详见《浙江外国语学院教职工国(境)外培养行动计划(“鲲鹏计划”)》和《浙江外国语学院教职工国(境)外培养实施细则》。

2.国内进修

教师本人提出申请,并填写《浙江外国语学院教职工国内进修申报表》。各单位根据学科需求和本人条件,分类别对申请人员进行推荐排序,并填写《浙江外国语学院教职工国内进修申报汇总表》报人事处。

具体政策规定详见《浙江外国语学院教职工国内培养实施细则》。

三、申报时间安排

请各学院将相关申报材料(纸质版和电子版)于11月25日前报人事处。

联系人:人事处 张林

联系方式:88213014 / 54345471@qq.com

人事处

2014年11月18日

附件:

附1:浙江外国语学院教职工国(境)外培养行动计划(“鲲鹏计划”)》

附2:《浙江外国语学院教职工国(境)外培养实施细则》

附3:《浙江外国语学院教职工国内培养实施细则》

附4:相关表格

附1.《浙江外国语学院教职工国(境)外培养行动计划(“鲲鹏计划”)》..pdf (92.45 K)下载

附2.浙江外国语学院教职工国(境)外培养实施细则.pdf (115.38 K)下载

附3.《浙江外国语学院教职工国内培养实施细则》.pdf (96.22 K)下载

相关表格.zip (28.76 K)下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