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部):
根据《浙江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进一步落实普通高校青年教师助讲培养制度的通知》(浙教电传〔2014〕314号)和《浙江外国语学院青年教师导师制暂行办法》(浙外院〔2011〕94号)等有关文件精神,经所在单位考核、人事处审核,现将2015年青年教师导师制考核结果予以公布(见附件1)。
经学院申报、人事处审定,现将2016年青年教师导师制结对名单予以公布(见附件2)。请组织本学院相关青年教师与导师制订培养计划,并按计划按要求认真实施。2016年导师制指导期为2016年10月至2017年9月。
实施青年教师导师制是关系青年教师成长、促进青年教师发展的重要工作,是“十二五”时期加强青年教师培养的举措之一,请各相关学院(部)充分重视,做好新一轮的培养工作。
人事处
2016年10月13日
2015年青年教师导师制考核通过名单.doc (47.5 K)下载
2016年青年教师导师制结对名单.doc (69.5 K)下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