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部门、学院(部)、直属单位:
为认真做好2015年度专业技术职务初聘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范围和对象
从事专业技术工作、具备规定学历、达到规定工作年限,尚未初聘相应专业技术职务的我校在编在职教职工,可参加本次初聘。管理岗位人员不再进行专业技术职务初聘工作。
二、学历、学位和年限要求
1.大学本科毕业后,从事专业工作满1年,可初聘助理级专业技术职务;
2.硕士学位获得者,从事专业工作满3个月,可初聘助理级专业技术职务;
3.博士学位获得者,可初聘中级专业技术职务;
三、申报材料
1.《浙江外国语学院专业技术职务初聘申报表》一式两份;
2.学历、学位证书复印件一份;
四、认定程序及时间安排
1.个人申报:请各单位及时传达文件精神,组织相关人员到人事处网站下载并填写《浙江外国语学院专业技术职务初聘申报表》(附件1)。
2.单位推荐:各单位对申报人员的材料进行审核,并组织推荐。于11月13日前将个人申报材料和《申报人员汇总表》(附件2)的纸质稿送人事处(联系人:顾小明,联系电话:88218255),电子稿请发送到职称邮箱(zhicheng@zisu.edu.cn)。
3.学校发文聘任。
人 事 处
2015年11月6日
附件1:初聘申报表.doc (39 K)下载
附件2:申报人员汇总表.xls (20.5 K)下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