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位教职工:
根据上级有关文件精神,事业单位工作人员从2014年10月1日起调整基本工资标准,并同步实施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养老保险改革。上级部门布置工作后,人事处对学校教职工基本工资标准调整及养老保险缴费基数等进行了数据测算,现于2015年12月调整基本工资标准、预扣养老保险并发放临时性补贴,原在“其他补贴”中预发的300元/月,12月起不再发放。因此,12月份工资发放项目会有较大的变动,现将有关政策作如下说明:
一、基本工资标准调整
根据国办发〔2015〕3号文件精神,本次基本工资调标主要调整了岗位工资和薪级工资的标准,各类各级岗位调整后基本工资标准参见附件1。
根据国家相关规定,结合我省事业单位实际,基本工资调标的同时,部分省绩效考核奖(人均2.9万)将按照国家规定的各职级标准进行冲减,省绩效考核奖具体冲减标准参见附件2。
二、养老保险预扣
养老保险缴费基数的计算口径为上一年度基本工资、国家统一津补贴、绩效工资三项和的月平均数。养老保险个人缴费主要包括两个部分:一是基本养老保险个人缴费,缴费额度为缴费基数的8%;二是职业年金个人缴费,缴费额度为缴费基数的4%。其中缴费基数在全省上年度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60%-300%之间实现托底限高。
三、临时性补贴
根据省里有关规定,为避免养老保险改革后,在岗人员基本工资调整不足以缴纳养老保险(简称“增不抵缴”),采取“临时性补贴”进行过渡。临时性补贴以2014年10月1日为时间节点一次性计算,今后不再随职务变动等因素调整。
临时性补贴计算:2014年10月1日时间节点基本工资增资扣除国家规定的冲销额度后的实际增资,与模拟养老保险支出进行比较,确定模拟净增资。如模拟净增资为负,先予以补齐,再补到100元/月;如模拟净增资低于100元/月,补足到100元/月。补的额度即为“临时性补贴”。
根据规定,计算模拟养老保险支出时按人均6万元绩效工资水平为基数,而学校实际绩效工资水平为人均9万元,因此部分教职工会出现“增不抵缴”情况。临时性补贴计算范例参见附件3。
四、其他事项
1.养老保险缴费基数
养老保险缴费基数为教职工上一年度工资应发数,其中绩效考核奖不计入内,缴费基数在全省上年度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60%-300%之间实现托底限高。工资应发数可在学校计财处工资系统和酬金系统查询。
2. 2014年10月至今退休人员
2014年10月1日以后退休人员的退休工资暂按调资前的标准计发,待养老保险实际操作后重新核定和清算养老金。
3.土地征用工
因土地征用工已在杭州市缴纳养老保险,本次仅做基本工资调标,养老保险缴费保持不变。
4.关于清算补发和补扣
由于文件发布与实际操作有时间差,时间差为2014年10月至2015年11月合计14个月。学校将对每位教职工的补发和补扣进行清算,具体补发补扣安排另行通知。
5.养老保险制度改革上级文件
《国务院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养老保险制度改革的决定》国发〔2015〕2号文,链接:
http://www.gov.cn/zhengce/content/2015-01/14/content_9394.htm
本次工资发放项目有较大调整,如有疑问,请联系学校人事处。
联系人:张帆,联系电话:88218255/66255。
浙江外国语学院人事处
2015年12月8日
附件1 各类各级岗位调整后基本工资标准.doc (90 K)下载
附件2 各类各级岗位省绩效考核奖冲减标准.doc (44 K)下载
附件3 临时性补贴计算范例.doc (32.5 K)下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