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部门、学院(部)、直属单位:
为认真做好2017年度专业技术职务初聘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范围和对象
从事专业技术工作、具备规定学历、达到规定工作年限,尚未初聘相应专业技术职务的我校在编在职教职工,可参加本次初聘。
二、学历、学位和年限要求
1.大学本科毕业后,从事专业工作满1年,可初聘助理级专业技术职务;
2.硕士学位获得者,从事专业工作满3个月,可初聘助理级专业技术职务;
3.博士学位获得者,可初聘中级专业技术职务;
三、申报材料
1.《专业技术职务初聘申报表》一式两份;
2.最高学历、学位证书复印件各一份;
四、认定程序及时间安排
1.个人申报:填写《专业技术职务初聘申报表》(附件1),并于12月1日前将申报材料交所在学院;
2.单位推荐:各单位对申报人员进行审核和推荐,并于12月9日前将申报材料和《申报人员汇总表》(附件2)送人事处。《专业技术职务初聘申报表》《申报人员汇总表》电子稿请发送到zhicheng@zisu.edu.cn;
3.学校审核;
4.发文聘任。
联系人:顾小明 联系电话:88213021
人 事 处
2017年11月27日
附件1:初聘专业技术职务申报表.doc (39 K)下载
附件2:申报人员汇总表.xls (20.5 K)下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