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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2018年国际化协同创新团队选拔工作的通知

作者:人事处  发布时间: 2018-03-19  点击:

各部门、学院(部)、直属单位:

为贯彻落实学校国际化特色高校建设战略,推进学科资源整合,发挥创新团队的人才聚集效应和引领带动作用,推动“一院三中心”建设,根据学校《浙江外国语学院国际化创新团队培养管理办法(试行)》(浙外院办〔2018〕1号)文件精神,现就做好2018年国际化协同创新团队选拔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条件

(一)国际化协同创新团队带头人和成员有充分的时间和精力从事拟定方向的研究工作。能围绕城市国际化、外语教育、浙江文化“走出去”、国别与区域研究等研究领域建立国际化协同创新团队,重点开展G20举办城市研究、“一带一路”沿线国家及其城市研究、浙江文化专题系列性的学术名著翻译、浙江城市国际化等领域的研究。

(二)团队带头人应具备的基本条件

1.具有宽广的学术视野、较高的学术造诣和创新性学术思想,品德高尚,治学严谨,具有较好的组织协调能力和合作精神,在国家或省内相关领域有一定影响力,一般应具有正高级专业技术职务;

2.本校从事教学科研工作的在职人员,年龄一般不超过55周岁(以2018年1月1日为限,下同);

3.省部级及以上各类人才计划入选者(含省高校中青年学科带头人),或省部级及以上项目主持人;

4.以独立或第一作者身份公开出版过学术专著或学术译著,或在权威期刊、一级学术期刊发表过学术论文,或获得过省部级三等奖以上科研成果,或研究报告曾被省部级以上政府采纳应用(包括被省部级主要领导以上肯定性批示)。

(三)团队组成应具备的基本条件

1.团队成员须热爱祖国,热爱教育事业,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为人师表,甘于奉献,有良好的师德师风;学风端正,治学严谨,有较强的开拓创新精神;团结协作,奋发进取,积极为学校发展做出贡献;

2.创新团队应具备合理的人才规模和结构。团队成员原则上为10-15人,有合理的专业技术职务结构、年龄结构和学缘结构,40岁以下具有博士学位或副教授以上专业技术职务的青年教师须占一定比例;校外成员不超过团队成员总数的1/5;

3.团队成员应具有比较集中的研究方向或共同感兴趣的研究问题,以利于形成相对稳定的研究队伍。

国际化协同创新团队符合浙江省高校高水平创新团队申报条件的,可兼报浙江省高校高水平创新团队。

二、名额

本轮选拔产生国际化协同创新团队4-6支。

三、选拔程序

1.符合条件的研究群体填写《国际化协同创新团队建设申请书》(附件1)和《国际化协同创新团队申请汇总表》(附件2),经团队带头人学科所在学院汇总、初审并签署推荐意见后报人事处;

2.人事处会同教务处、科研处等相关职能部门对申报材料进行资格审查;

3.学校邀请同行专家组建专家组组织答辩和评审,对推荐创新团队的学术水平、科研能力、发展潜力等进行评价;

4.校学术委员会审议并推荐;

5.学校审议通过并公示七天;

6.公布立项名单;

7.创新团队在接到批准资助的通知后一个月内,由团队带头人对照《国际化协同创新团队培养管理办法(试行)》(附件4)文件要求,填写《国际化协同创新团队建设任务书》(附件3),报校人事处审核备案。

四、申报材料要求

各学院(部)于3月30日前将以下申报材料纸质稿送人事处(望苑A楼308室),并将相关表格电子稿发送到电子邮箱(guxm@zisu.edu.cn),具体要求:

1.《国际化协同创新团队汇总表》A3纸打印1份,学院负责人签字并盖章;

2.《国际化协同创新团队申报表》,A4纸正反面打印7份,电子稿1份;

3.佐证材料1份。《国际化协同创新团队申报表》中所填有关论文(著)、项目、获奖及育人等内容的需提供佐证材料复印件1份,所在学院(部)负责核对原件,在复印件首页盖章并签注“与原件一致”字样,编写附件目录及页码并按目录顺序装订成册。论文或著作只需要提供封面、版权页、目录和封底的复印件。

联系人:顾小明 联系电话:88213021

人事 处

2018年3月19日

附件1:国际化协同创新团队建设申请表.doc (142.5 K)下载

附件2:国际化协同创新团队申请汇总表.xls (26 K)下载

附件3:国际化协同创新团队建设任务书.doc (91 K)下载

附件4:国际化协同创新团队培养管理办法(试行).doc (45 K)下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