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部):
根据教育部《关于协助中央媒体开展全国教书育人楷模推选工作的通知》(教师司函〔2018〕28号)精神,现就做好我校推荐工作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推选范围和条件
推选对象:在教书育人方面作出突出贡献、曾获得过省部级(含)以上荣誉称号的在编在岗教师。
推荐人选基本条件:认真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忠诚于党和人民的教育事业,忠实履行国家教育职责,具有坚定的理想信念、高尚的道德情操、扎实的学识素养、博大的仁爱之心,始终坚持教书与育人相统一、言传与身教相统一、潜心问道与关注社会相统一、学术自由与学术规范相统一,做学生锤炼品格、学习知识、创新思维、奉献祖国的引路人,教书育人成绩显著,贡献突出,事迹感人,享有很高社会声誉,具有重要影响力,人民群众公认。
二、推选名额及要求
全省高校推荐名额共1个。
我校推荐名额共1名,各学院(部)向学校推荐的名额不多于1名。
因省教育厅要求5月20日前上报材料,烦请各学院(部)于5月17日下午3点半前将推荐人选及材料送人事处,电子材料发送至指定邮箱。
联系人:刘静,联系电话:88218255(908255),联系邮箱:RSCLJ@zisu.edu.cn。
校人事处
2018年5月15日
附件1候选人报送材料有关要求.docx (15.43 K)下载
附件2 2018年全国教书育人楷模推荐表.docx (14.03 K)下载
附件3候选人详细事迹材料样例.pdf (3.28 M)下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