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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2026年上半年各类人才 考核的通知

作者:  发布时间: 2026-03-04  点击:

各有关单位:

根据有关文件精神,学校拟开展2026年上半年各类人才考核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考核对象

1.引进博士首聘期考核2023上半年引进并签订首聘期目标考核任务书的博士2022年上半年引进的补考核博士已入选“西溪学者”或已聘任副教授职务的视为考核合格。

2.“西溪学者”

中期考核2023续聘“西溪学者”计划的人才

期满考核2021上半年引进“西溪学者”计划的人才

二、考核内容

1.引进博士:重点考核引进博士首聘期内目标考核任务的完成情况。

2.“西溪学者”:重点考核入选以来目标任务的完成情况,具体要求见《“西溪学者”计划(试行)的通知》(浙外院〔2019〕58号)及合同。

三、考核程序

(一)个人总结

根据考核对象,填写相应《考核表》。

(二)单位考核

1.单位审核。单位审核相关信息真实准确。

2.师德师风鉴定。所在系(教研室)的党支部须对考核对象在政治道德、学术道德、职业道德等综合业务素质和教书育人方面的表现、有无行政处分记录、有无犯罪记录、是否存在师德师风一票否决的情况等情况进行逐条评议并给出鉴定意见,所在党总支(直支)对师德师风情况进行鉴定,意见填入《考核表》。

3.单位评议。单位对考核对象任务完成情况进行评议,给出评价意见,意见填入《考核表》,报学校人事处。

(三)学校审核

学校依据所在单位提出的考核意见,按目标考核任务书及有关文件中确定的目标任务进行复核,学校组织评审。经公示无异议,确定考核结果。

四、相关政策

1.引进博士:首聘期考核结果分合格、不合格两个等次,考核结果运用执行聘用合同有关规定。引进人才若提前完成首个聘期目标任务,可申请提前考核。

2.“西溪学者”:中期考核结果分合格、不合格两个等次,根据中期完成情况确定等次。

期满考核结果分为优秀、合格和不合格。聘期考核优秀,另给予聘期年薪总额的10%作为奖励,并可直接申请聘任上一层级岗位,聘期考核合格的,可根据岗位条件,申请续聘同层级岗位,或申请聘任高层级岗位(须符合岗位条件规定),聘期考核不合格的,应退回已发放的年度绩效考核奖,三年内不得申请“西溪学者”人才岗位。

五、时间要求

1.以下引进博士考核材料报送截止时间为5月29日

王怡然

东方语言文化学院

 

西方语言文化学院

 

西方语言文化学院

赵媛媛

中国语言文化学院(国际传播学院、华侨学院)

宫清清

中国语言文化学院(国际传播学院、华侨学院)

 

国际商学院(“一带一路”涉外法治学院)

汪露娜

国际商学院(“一带一路”涉外法治学院)

马晓丽

国际商学院(“一带一路”涉外法治学院)

 

国际商学院(“一带一路”涉外法治学院)

吴亭燕

教育学院

 

教育学院

来晓维

文化和旅游学院


2.以下引进“西溪学者”材料报送截止时间为3月23日

西溪学者杰出人才B岗-中期考核-东语学院-马晓霖

西溪学者领军人才A岗-期满考核-英文学院-谢朝群


相关纸质材料报学校人事处厚德楼317,电子版通过钉钉发送。

请各单位高度重视考核工作,加强组织领导,认真组织实施,按照“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和规定的程序,严格条件,严把质量。



西溪学者“考核联系人:洪振翔

博士首聘期考核联系人:李翔宇

地点:厚德楼-317

联系电话:0571-85213686


人事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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