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部门、学院(部):
经个人申报、所在部门推荐,人事处审核,学校审定,现公布2025年度专任教师进修培训计划。
一、同意进修培训的名单
(一)国(境)外进修
1.校派出国
英文学院(1人):周 静(教学骨干访学时间为6个月)
东语学院(1人):寿舒舒(学术骨干高级访问学者)
中文学院(1人):刘亚斌(学术骨干高级访问学者)
商学院、创业学院(1人):王淑云(教学骨干访学时间为6个月)
2.国家(省)公派出国
东语学院(1人):刘奕辰
3.国(境)外攻读博士
西语学院(1人):钟雨帆
艺术学院(1人):张心馨
(二)国内进修
1.攻读博士
艺术学院(3人):冯晓玲、叶黎君、朱宏博
2.博士后研究(要求不影响正常教学科研工作,费用自理)
中文学院(1人):赵媛媛
东语学院(2人):修 蕊、沈翊清
3.国内访学
(1)北京大学访问学者
东语学院(1人):郑 蓉
中文学院(1人):温 涵
商学院、创业学院(1人):李亚楠
教育学院(1人):陈玉玲
文旅学院(1人):蒋 艳
(2)北京大学进修教师
西语学院(1人):邹天然
艺术学院(1人):杨凯超
(3)国内访学B类
教育学院(1人):沈忠燕
(三)学术假
英文学院(1人):谢朝群
教育学院(1人):吴卫东
二、说明
(一)关于国(境)外进修的相关要求
1.对于科研业绩突出的优秀人才择优选派。
2.鼓励教师赴国外知名的高等学校、科研院所进行访学。
3.符合校派访学的申报人员均须兼报国家(省)公派项目,如不申报,则不具备校派资格;申报人员须按照规定时间派出。
4.不符合校派访学条件的申报人,同意其申报国家(省)公派出国项目,申报成功则同意派出。
5.已有海外经历的教师进行海外访学,原则上从紧。
(二)在职攻读博士的相关要求
1.赴国外攻读博士的申报人员,须兼报有关国家(省)公派资助项目。
2.赴国(境)外攻读博士的选送院校或专业一般应为世界排名前100的知名高校、科研院所。
3.对于部分小语种专业,国内无博士点,或博士点较少的,可放宽对国(境)外攻读博士选送院校的要求。同时报考国内博士院校相关专业。
4.原则上,同意国内读博脱产12个月,国外读博脱产24个月。
5.申请读博要求要符合工作岗位需要或学科建设和人才队伍建设需要,原则上要求报考与现工作岗位相关或相近的专业。
6.培训进修须经所在单位同意,人事处批准,报学校决定。未经学校同意,报考各种形式培训进修的教职工,学校可以与其解除聘用关系。
人事处
2024年12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