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部门、学院(部)、单位:
根据《教职工国内培养实施细则》《教职工国(境)外培养实施细则》《教职工国(境)外培养行动计划》《高层次人才学术假制度暂行办法》等文件精神,为有序做好教职工在职进修工作,确保学校教学科研育人等各项工作平稳运行,请各单位结合教学、科研和学科建设等实际需要,拟定2025年教职工年度进修计划,现将申报事项通知如下:
一、进修类型
进修类型分为国内进修、国(境)外进修、学术假、机关专业技术人员国内短期业务及行业培训等。
国内进修分为学历(位)教育和非学历(位)教育等两种培养方式。国(境)外进修分为国家公派和省公派留学研修和校公派留学研修。
二、申报程序
(一)个人申报。根据申报进修类型填写相应申报表。
(二)单位审核。各单位根据教学、科研和学科建设等需求和申报人员条件进行审核推荐,经汇总报人事处。对申报国内进修的,各单位对申报人员作分类推荐排序;对申报国(境)外进修、学术假的,各单位对申报人员进行统一推荐排序;对申报机关专业技术人员国内短期业务及行业培训的,仅作推荐。
(三)学校研究审定。
三、有关规定
(一)国(境)外进修派出前实际在校工作满2年的,方可申报。
(二)申报国(境)外进修项目人员均须先报国家公派(省公派)项目。
(三)申报国(境)外进修项目人员须与学院(部)协商并明确访学目标与任务。对于符合学校或学院(部)学科、专业建设需要的,学院签署同意意见;对于不符合学校或学院(部)学科、专业建设的,将不予同意。
(四)同等条件下,优先考虑申报国(境)外进修项目时外语水平合格者。
四、材料及时间要求
(一)材料要求
1.国内进修:《浙江外国语学院教职工国内进修申报表》及汇总表;
2.国(境)外进修:《浙江外国语学院教职工国(境)外进修申报表》及汇总表;
3.学术假:《浙江外国语学院学术假申报表》及汇总表;
4.机关专业技术人员国内短期业务及行业培训等:《浙江外国语学院常规培训项目申报汇总表》。
(二)时间要求
请各单位于11月20日前将有关材料纸质稿(一式一份)交学校人事处,电子稿通过钉钉发送。
联系人:耿慧(厚德楼308)
联系电话:0571-88218255
人事处
2024年11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