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浙江省委组织部的要求,对拟申请浙江省高层次人才分类认定人员龚中航的简要情况进行如下公示:
1. 龚中航,男,1986年6月生,博士研究生,“一带一路”学院、华侨学院、国际学院教师,申报E类(具有博士学位)高层次人才。
公示时间:2023年7月4日-7月6日,共3个工作日。
在公示期限内,有关人员均可实事求是向我校教工部、人事处,纪检监察室反映公示对象存在的问题,在反映时应署真实姓名并提供必要的调查线索。来信的有效时间以发信时的当地邮戳为准。
监督电话:0571-88213021(教工部、人事处)、88219523(纪检监察室)
通信地址:杭州留和路299号浙江外国语学院党委教师工作部、人事处
邮政编码:310023
浙江外国语学院教工部、人事处
2023年7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