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部)、有关部门:
根据《浙江外国语学院教职工国内培养实施细则》《浙江外国语学院教职工国(境)外培养实施细则》《浙江外国语学院教职工国(境)外培养行动计划(“鲲鹏计划”)》《浙江外国语学院高层次人才学术假制度暂行办法》等文件精神,为规范有序做好教职工在职进修工作,确保学校教学、育人等各项工作持续平稳运行,请相关单位统筹安排本单位2021年教职工年度进修计划并按要求进行申报。现将申报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类型
1.国内进修
(1)学历(位)教育:
在职(定向、委培和同等学力)博士研究生等。
(2)非学历(位)教育:
国内学术骨干高访,一般国内访学、进修等。
2.国(境)外进修
(1)国家公派和省公派留学人员
按照国家留学基金委和省相关选派文件执行,学校择优推荐。
(2)校派留学人员
根据选派对象的学术水平、业务能力等,分四种类别选派:学术骨干高级访问学者,教学骨干访问学者,优秀青年教师出境研修(含博士后研究),校际交流。
(3)教育部南美地区教育援助交流
由于疫情的影响,此项交流项目2021年是否可以正常申请到教育部经费正常开展,存在不确定性。有意向的老师请参考学校2020年选派的要求,提出具体方案(提供接收国家、具体单位、从事工作及与接收单位的联系情况),学校将积极向教育部争取。
3.学术假
4.机关专业技术人员国内短期业务培训、行业培训等
二、申报要求
1.国内进修
教师本人提出申请,并填写《浙江外国语学院教职工国内进修申报表》(申报表1)。各学院(部)根据学科建设需求和本人条件,进行审核并分类别对申请人员推荐排序,同时填写《浙江外国语学院教职工国内进修申报汇总表》(汇总表1)报人事处。
2.国(境)外进修
教师本人提出申请,并填写《浙江外国语学院“鲲鹏计划”申报表》(申报表2)。各学院(部)根据专业建设需求和本人条件,进行审核并对申请人员进行统一推荐排序,同时填写《浙江外国语学院“鲲鹏计划”申报汇总表》(汇总表2)报人事处。
注:
(1)派出前实际在校工作满2年的可申报。
(2)所有申报进修项目人员均须先报国家公派(省公派)项目。
(3)申报人员须明确访学目标与任务,并与学院协商,符合学校或学院学科、专业建设需要,学院签署同意意见;不符合学校或学院学科、专业建设的将不予同意。
(4)同等条件下,优先考虑申请时外语水平合格者。
3.学术假
教师本人提出申请,并填写《浙江外国语学院学术假申报表》(申报表3)。各学院(部)根据工作实际进行审核并对申请人员进行统一推荐排序,同时填写《浙江外国语学院学术假申报汇总表》(汇总表3)报人事处。
4.机关专业技术人员国内短期业务培训、行业培训等
根据工作业务实际需要,对有继续教育学时要求的专业技术人员培训进行填报,部门填写《浙江外国语学院常规培训项目申报汇总表》(汇总表4)报人事处。
请各单位于11月16日前将有关个人申报及单位汇总材料的纸质版(一式一份)交人事处,同时发送电子版至lovelyghui@zisu.edu.cn。附件可至人事处网站下载。
联系人:耿慧(厚德楼308),联系电话:88218255/908255。
人事处
2020年10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