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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外国语学院关于2014年度教职工考核工作有关事项的通知

作者:人事处  发布时间: 2015-01-08  点击:

各部门、学院(部)、直属单位:

根据《浙江外国语学院教职工年度考核试行办法》(浙外院〔2011〕94号)文件及院长办公会会议纪要(2014年2号)精神,经研究,现将2014年度教职工考核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考核范围

全校教职工(含派遣员工),处级领导干部考核已由党委另行组织完成。

二、考核内容及等次

考核主要从德、能、勤、绩等四方面对教职工的教学、科研、管理和服务等工作进行考核。考核结果分优秀、合格、基本合格、不合格四个等次,其中优秀等次人数一般不超过参加考核人员总数的15%。各考核小组优秀名额分配见附件1。

三、考核组织领导

各学院、部门(单位)要坚持客观、公正的原则,认真做好考核工作。学校成立考核领导小组,各学院成立考核小组,负责考核工作。学工部负责一线专职辅导员的考核工作。学校机关部门和直属单位根据浙外党〔2014〕35号文件附件1的分类,分为4个考核小组组织实施,其中图书馆、后勤服务中心、教学月刊社分别单独成立考核小组自行组织实施,分组如下:

第一组(甲类):教务处、科研处、人事处、党委学生工作部、学生处、国际交流与合作处(港澳台事务办公室、国际学院),由科研处负责人任组长。

第二组(乙类):学校办公室(党委办公室、院长办公室、发展规划处)、党委组织部(统战部)/离退休工作办公室、党委宣传部、纪检监察办公室(审计处)、小和山校区管理委员会办公室、工会、团委、省师训干训中心,由学校办公室负责人任组长。

第三组(丙类):计划财务处、资产与公共事务管理处、校园建设处、人民武装部/保卫处、教师教学发展中心/教育技术中心,由资产与公共事务管理处负责人任组长。

第四组(丁类):继续教育学院、资产经营公司,由继续教育学院负责人任组长。

四、有关规定

(一)进一步加强师德师风考核,对师德师风考核不合格的实行一票否决,年度考核等次定为不合格。

(二)新录(聘)用人员工作不满半年的,年度考核只写评语,不确定等次。

(三)当年病假累计超过六个月的;事假累计超过一个月的;病、事假累计超过五个月的;未聘或待聘超过六个月的不参加年度考核。

(四)挂职锻炼、组织下派、援疆、经学校批准的外借人员等归派出学院或部门考核,外派不足六个月的,由派出单位进行考核;外派六个月及以上的,派出单位应根据现工作单位对其工作的鉴定意见进行考核(《外派人员考核鉴定表》,附件2);满一年的,且现工作单位的鉴定意见为合格及以上的,考核等次确定为优秀,优秀指标单列。以上各类人员有上级文件规定的按规定办理。

(五)校内调动在原单位工作满六个月及以上者归原单位考核。

(六)教职工受处分的按有关规定考核。

五、考核结果的使用

年度考核结果作为全校教职工职务晋升、工资晋级、津贴分配、奖惩、培训进修、辞退等的重要依据。

六、考核安排

(一)教职工本人对年度工作进行总结,认真填写《浙江外国语学院教职工年度考核表》(附件3)。

(二)各有关考核小组组织进行考核,填写意见、确定等级并填写《2014年度考核结果汇总表》(附件4)。

(三)请各学院人事秘书、单独设置考核小组的部门(单位)及有关考核小组组长单位的人事秘书到人事处领取《考核表》。考核结束后,请人事秘书将《考核表》和《汇总表》于2015年1月23日前一并交至人事处。《汇总表》纸质文档一式二份,电子文档发至zhangf@zisu.edu.cn邮箱。考核表如用电脑打印,须双面打印,本人用黑色水笔签名。

附件:1. 2014 年度考核“优秀”名额分配表

2.外派人员考核鉴定表

3.浙江外国语学院教职工年度考核表

4. 2014年度考核结果汇总表

浙江外国语学院

2015年1月8日

2014年度考核 “优秀”名额分配表.doc (55 K)下载

外派人员考核鉴定表.doc (13.71 K)下载

浙江外国语学院教职工年度考核表A3.doc (40 K)下载

浙江外国语学院教职工年度考核表A4.doc (39.5 K)下载

2014年度考核结果汇总表.doc (43.5 K)下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