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部门、学院(部):
省教育厅与国家留学基金管理委员会共同实施的地方合作项目——“浙江省高校优秀中青年骨干教师出国研修项目”已执行5年,共录取699名教师出国研修,项目影响力日趋增强,覆盖面越来越广。2015年省里将继续实施地方合作项目,为做好本次选拔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指导思想
以党的十八大、十八届四中全会精神和科学发展观为指导,根据《国家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2010―2020年)》、《浙江省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2010―2020年)》和《浙江省高等教育国际化发展规划(2010―2020年)》的要求,通过选派一批政治上可靠、业务上过硬、品教兼优的高校优秀中青年教师出国研修,跟踪学术前沿,拓宽研究视野,提高其学术水平和教育教学能力,培养适应高等教育国际化发展需要的师资力量,推动我省高校的国际交流与合作,为促进我省高等教育科学和谐发展、加快实现教育现代化和物质富裕、精神富有的现代化浙江奋斗目标提供人才保证、智力支持和科技支撑。
二、选派计划
2015年全省计划选派150人,其中理工农医类80人,人文社科类70人。
三、选派类别及留学期限
1.高级研究学者:留学期限3—6个月;
2.访问学者:留学期限6个月或12个月。
四、选派学科专业
根据《浙江省高等教育“十二五”发展规划(2011—2015年)》,以建立“规模总体适度、结构明显改善、质量显著提高、特色比较鲜明、服务不断增强”的高等教育体系为主要任务,结合我省“两富”发展目标和“四大国家战略举措”,以及我省经济社会转型发展的需要,重点培养我省高校优势专业和紧缺专业的师资力量。
本科院校。理工类优先考虑涉海类学科专业(包括海洋工程、海洋技术、海洋科学、海洋生物资源与环境、船舶制造等)、信息、机械工程、生物、化学、新材料、新能源、现代农林业、高端装备制造、环境科学、医药卫生、计算机科学、食品科学等专业。人文社科类优先考虑现代服务业(包括物流、金融保险、商贸、旅游等)、文化创意产业、外语类、教育类、经济类、企业管理等专业。
五、重点选派范围
根据浙江省高等学校高层次人才培养计划,2015年“浙江省高校优秀中青年骨干教师公派出国研修项目”拟重点考虑以下人选:
1.中青年学科/专业带头人培养对象;
2.优秀青年教师培养对象;
3.创新团队优秀人才梯队培养对象;
4.从事高校国际化专业及课程建设的教师,以及承担中外合作办学项目教学与管理任务的教师、管理人员。
六、申请条件
申请人的基本条件、外语要求及留学类别须符合年度国家留学基金资助出国留学人员选拔简章的规定(具体可通过国家留学网查询:http://www.csc.edu.cn)。外语水平需达到国家留学基金资助出国留学外语条件,如申请时外语水平未达到条件者,如系所在单位重点推荐,也可申请本项目,但须提供可以反映其外语水平的专门的外语考试成绩证明。申请人须提前获得国外大学或科研机构的邀请函方可申报,如无正式邀请函不予申报该项目,邀请函具体要求请见附件1。2015年国家公派高级研究学者及访问学者(含博士后)项目已明确淘汰的人员可以申报该项目。
七、选派办法及时间安排
选派采取个人申请、单位推荐、省教育厅组织专家对申请材料阅评和初审、国家留学基金委组织专家评审的方式择优录取。2015年省初审后,由国家留学基金委组织专家通过通讯评审或视频面试,确定最终录取人员。
1.4月6日—20日:网上申报。申请人应在此期限内登录国家公派留学管理信息平台(http://apply.csc.edu.cn)进行网上报名,按照《关于准备国家留学基金资助出国留学申请材料的说明(西部地区人才培养特别项目/地方合作项目)》准备申请材料按顺序整理成册(附件1),并提交所在单位审核。请各申请人认真阅读网上申报指南(见附件2),确保网报成功;
2.4月15日前:学院统一交纸质和电子材料,学校22日前上交至省里;
3.5月15日前:省教育厅组织初审,确定参加联合评审的候选人;
4.6月—7月:国家留学基金管理委员会组织评审或采取视频面试的方式确定最终录取人员;
5.8月:公布录取结果,申请人可登录国家公派留学管理信息平台(http://apply.csc.edu.cn)查询录取结果;
6.10月或11月:发放录取通知书,符合条件人员陆续派出;
7.外语未达标的被录取人员参加教育部指定出国留学人员培训部组织的语言培训或自行参加WSK考试及其他认可的外语水平考试。希望参加外语培训者,请在申请表中注明意向培训地点。
八、项目经费
根据国家公派留学经费核算办法,“浙江省高校优秀中青年骨干教师出国研修项目”经费由省财政和国家留学基金管理委员会全额承担。
九、项目管理
人员录取后,按照国家公派办理出国手续;在外期间,纳入国家公派统一管理。
1.国家留学基金管理委员会按申请人员填报的志愿进行评审录取,不受理变更留学国别、变更留学单位、变更留学期限及延期派出的申请。
2.被录取人员的留学资格有效期为一年(至2016年12月31日)。凡未按期派出者,其留学资格将自动取消。未经批准放弃资格或不按期派出者,5年内不得再申请国家公派出国留学。省教育厅也将对随意放弃录取资格的教师及派出情况不理想的高校进行通报处理。因本项目报名踊跃,竞争激烈,请申请人充分考虑工作、家庭等实际情况,确定可按期派出再行申请,以免影响项目实施及个人发展。
十、相关要求
1.学院要充分认识实施该项目的重要意义,高度重视,督促2013年、2014年入选人员尽快出国。省教育厅将对选派情况好的高校给予一定的政策倾斜。
2.各学院要切实做好宣传发动工作,尽快布置相关工作,结合学院人才培养计划,积极推荐符合条件的优秀中青年骨干教师。
3.有关选派要求、注意事项,可登录国家留学基金委网站查询(http://www.csc.edu.cn/),省教育厅已结合往年申报、录取情况,在省教育厅门户网站首页开设了“浙江省高校优秀中青年骨干教师出国研修项目专栏”(http://www.zjedu.gov.cn),进行有关申报指导。
4.请各学院按要求审核、整理书面申请材料,填写《单位推荐意见表》,加盖单位公章,并提供每位申请人推荐意见的电子版(不超过500字),在正式提交书面申请材料前将推荐意见电子文档以学院命名统一发至邮箱54345471@qq.com。填写2015年地方合作项目申请人汇总表并进行排序(附件3)。请于4月15日前将申请人纸质材料一式3份,汇总表一式1份送至人事处,汇总表发送至邮箱,逾期不再受理。
联系人:张林/88213014,
附件:
1.国家留学基金管理委员会关于准备2015年西部地
区人才培养特别项目/地方合作项目出国留学申请材料的说明
2.网上申报指南
3.2015年地方合作项目申报人员汇总表
人事处
2015年3月19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