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部):
根据《浙江省151人才工程(2011-2020年)实施意见》(浙委办〔2011〕15号)和《关于做好2015年度省151人才工程第三层次培养人员选拔工作的通知》(浙联办〔2015〕1号)等文件精神,现就做好我校2015年度省“151人才工程”第三层次培养人员推荐选拔工作的有关事项通知下:
一、申报条件
(一)具备较强的创新能力和团队协作精神,能密切关注本学科专业及科技攻关前沿发展动态,学术和技术水平得到省内外同行认可,具有发展潜力,经培养有望进入第一、二层次培养人员行列。
(二)作为主要成员承担过地市级以上重点项目、基金,获得过地市级以上科学技术奖励或其他有影响力的社会奖项;或作为主要成员参与重大产业技术创新、产品研发、技术攻关、推动成果产业化,取得明显成效;或发表过一定数量的高水平论文、出版过著作,取得过重要的科研成果。
(三)候选人应从学校“高层次人才梯队”培养人选中产生,优先推荐从事产学研合作项目的青年博士教师(科研人员)。年龄在40周岁以下(1975年1月1日以后出生),一般应具有硕士以上学位或高级专业技术职务。
二、推荐名额
各学院(部)限报1-2名。
三、选拔程序
(一)符合条件人员填写相应表格交学院(双肩挑人员由学科所在学院负责通知和报送),学院对申报人员材料进行审核并进行排序推荐。
(二)学校组织专家对申报人员进行初审并根据省里文件要求和名额进行推荐和全信息公示,公示无异议后报省教育厅评审。
四、申报材料及时间要求
各学院(部)于3月13日前将推荐人选纸质申报材料报送人事处,具体要求:
(一)《浙江省151人才工程第三层次培养人员推荐人选情况一览表》(见附件1,A4纸打印)1份,在备注栏注明推荐排序,并盖学院章;
(二)《浙江省151人才工程第三层次培养人员推荐人选情况登记表》(见附件2,A4纸打印)1份,佐证材料1份,要求不超过40页。表中所填有关获奖、代表性论文及著作等内容的需提供佐证材料复印件1份,所在学院(部)负责核对原件,在复印件首页盖章并签注“与原件一致”字样,编写附件目录及页码并按目录顺序装订成册;
(三)《浙江省151人才工程申报人员教研科研情况一览表》(见附件3,A3纸打印)1份。
以上表格电子文档发送到guxm@zisu.edu.cn。
联系人:顾小明 联系电话:88218255
人 事 处
2015年3月3日
附件1:2015年省151人才工程第三层次培养人员推荐人选情况一览表.doc (45.5 K)下载
附件2:浙江省151人才工程第三层次培养人员推荐人选情况登记表.doc (115.5 K)下载
附件3:浙江省151人才工程申报人员教研科研情况表(注:共2张表).xls (39 K)下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