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部)、部门:
根据中美教育交流协定,2015年国家留学基金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留学基金委)将继续选派不超过40名青年英语教师参加“中美富布莱特项目”外语助教子项目(FLTA),赴美国有关高校从事汉语教学工作,同时进修英语教学法和美国文化、政治、经济等相关课程。请相关学院根据实际工作需要及人员培养计划,择优推荐候选人。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被推荐人选应符合以下条件:
1.热爱社会主义祖国,具有良好的思想和业务素质并在工作中表现突出,具有学成回国为祖国建设服务的事业心和责任感;
2.我校正式在编且具有一定发展潜力的优秀青年英语教师,申请时年龄不超过32岁(1983年10月1日及以后出生);
3.具有英语专业本科或本科以上学历;
4.过去五年内未享受国家留学基金资助出国留学;
5.目前未在国(境)外学习或工作;
6.身心健康。
7.有效的TOFEL网考或IELTS(学术类)成绩(需均为2014年5月以后的考试)。TOFEL网考成绩不低于80分,IELTS(学术类)总成绩至少6.0以上,口语单项不低于5.5分。
二、报名程序及申请要求
1.请相关学院将被推荐人员名单于5月25日前交人事处。
2.经学校同意后学院组织被推荐人登陆网站http://apply.csc.edu.cn,及http://apply.embark.com/student/fulbright/flta/27进行网上报名,并于2015年6月1日前将有关申请材料交人事处师资办。
凡未按要求准备,并未在两个网站上进行报名或逾期提交的申请材料国家留学基金委将不予受理。有关准备申请材料的要求详见附件一。
三、项目评审安排
1.2015年6月-8月:对符合条件的申请人进行通讯评审和资格审查;
2.2015年8月下旬-9月上旬:面试通知;
3.2015年9月中下旬:面试;
3.2015年10月上旬:公布通过面试的候选人名单;
4.2016年5月:公布本项目录取人员名单。
四、其他事项
1、本项目录取人员将作为国家公派留学人员派出,留学身份为访问学者,留学期限为一学年(一般为9-12个月),在美期间的生活费由美方负担,往返国际旅费由中方负担,选修课程的学费由美方接收院校免除。派出时间暂定为2016年8-9月。
2.本项目不支持被录取人员家属和子女赴美。
3.根据国家公派留学改革的有关规定,被录取人员派出前须与留学基金委办理签约及交存保证金等手续。学习结束后须严格遵守《资助出国留学协议书》的相关规定,按期回校服务。
4.项目申请过程中,如有填表和材料准备方面的问题,可与美国国际教育协会北京代表处联系。电子邮件:fulbright.flta.china@iie.org。(美国国际教育协会北京代表处不接受电话咨询)
人事处
2015年5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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