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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2015年度师德标兵评选工作的通知

作者:人事处  发布时间: 2015-04-24  点击:

各部门、学院(部)、直属单位:

为大力弘扬教师教书育人、爱生敬业、为人师表的优良传统,推动新形势下教师职业道德建设。根据省教育工会《关于评选浙江省第三届师德标兵和师德先进个人的通知》(浙教工〔2015〕16号文)和学校《关于进一步加强师德师风建设的实施意见》(浙教院[2009]57号)文件精神,现将2015年校师德标兵评选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范围

具有高校教师资格、在教育教学一线工作的教师(含“双肩挑”教师)。

二、名额

各学院根据条件推荐候选人,候选人名额按本学院不多于各学院教师总数的4%,其他学院不超过2名(具体名额见附件1),40周岁以下的青年教师应占一定的比例。

校师德标兵评选名额不超过6名,并从产生省师德先进个人候选人1名。

三、条件

(一)坚持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为指导,认真贯彻执行党的基本路线和方针政策,模范遵守法律法规,忠诚人民的教育事业。

(二)无私奉献,爱岗敬业,有强烈的主人翁责任感和事业心,争当人民满意的教师,受到师生、家长的广泛赞誉。

(三)关爱学生,教书育人,努力培养学生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和良好的思想品德。

(四)锐意改革,勇于创新,刻苦钻研业务,努力培养学生的创新精神和实践能力,积极推进素质教育。

(五)以身作则,为人师表,廉洁从教,自觉抵制各种不正之风。

(六)班主任工作业绩突出的,在同等条件下优先。

(七)一般在校工作时间应满三年,近三年年度考核至少有一年为优秀。

四、评选程序

(一)学院推荐

1.学院根据评选条件产生校师德标兵提名人选,“双肩挑”教师由学科所在学院推荐。提名人选的人数不限。

2.学院组织学生对提名人选进行投票,其中应用外语学院、社科部和体育部等公共课教学单位的投票范围为提名人选的任教学生。学生投票结果作为学院推荐候选人选的重要参考依据。

3.学院根据名额推荐候选人选。候选人填写《浙江外国语学院师德标兵登记表》,其中主要先进事迹由所在学院填写,要求内容真实、重点突出、文字精炼,3000字左右。学院于4月30日前将《浙江外国语学院师德标兵登记表》一式2份送人事处,电子版请发到邮箱:guxm@zisu.edu.cn。

(二)学校评选

人事处会同工会组织评选产生校师德标兵,并从中推选出省师德先进个人候选人。

(三)公示评选结果

在全校范围内公示7天。

(四)学校审定与公布

学校将评选结果与公示情况报校党委会审定后公布。

(五)上报结果

向省教育工会上报我校推荐的省师德先进个人及相关材料。

联系人:顾小明 联系电话:88218255

人 事 处

2015年4月24日

附件1:各学院候选人推荐名额.doc (39.5 K)下载

附件2:师德标兵登记表.doc (37 K)下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