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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2015年度专业技术职务评聘正式申报工作的通知

作者:人事处  发布时间: 2015-11-06  点击:

各部门、学院(部)、直属单位:

根据《专业技术职务评聘实施办法(试行)》(〔2015〕30号)和《关于认真做好2015 年度专业技术职务评聘有关工作的通知》(〔2015〕55号)等文件精神,现将2015年度专业技术职务评聘正式申报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正式申报

1.申报对象

2015年6月提交过预申报材料,经资格审查符合申报条件的教职工可正式申报专业技术职务。

2.材料要求

申报者根据各职能部门的审核意见修改《评聘表》,将内容补充完整,确保数据准确;请使用2015年学校新制的《评聘表》(附件1)。请将职能部门审核好的预申报《评聘表》,以及教师本人修改后的正式表格(A4纸正反面打印一式3份,电子稿1份,以申报者姓名命名)一并于11月10日前交所在学院(部)。逾期未提交正式申报材料者,视为放弃本年度参评资格。

所在学院(部门)于2015年11月13日前将汇总后的正式申报材料交人事处,电子稿请打包发到zhicheng@zisu.edu.cn

人事处会同相关职能部门复审后,将材料返还给各学院(部门)。

二、师德师风鉴定

根据有关文件要求,2015 年专业技术职务评聘工作严格执行“师德师风一票否决制”。

申报者须对自己在政治道德、学术道德、职业道德等综合业务素质和教书育人方面的情况在《评聘表》中进行总结。

申报者所在系(部)的党支部对申报者的师德师风进行考察鉴定,所在党总支(直支)对师德师风情况进行审核,鉴定意见填入《评聘表》。相关鉴定工作须在11月13日前完成。

三、考核推荐与监督

1.组建考核推荐组及推荐监督组

专业技术职务评聘考核推荐组由各二级学院(单位)党政负责人、专家及教师代表(原则上要求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务)组成,成员数5-7人,设组长和副组长各1人。设联络员1名,由相关学院(部)人事秘书担任,负责具体联络事宜。

学校成立思政组和其他专业技术职务组。全校思政辅导员不纳入学院推荐,由思政组推荐产生。

学院建立相应的推荐监督组,由工会代表和教师代表组成,一般为3 人。

请各学院(部)将《考核推荐组名单》(附件2)、《推荐监督组名单》(附件3)于11月13日前交人事处。

2.考核推荐

考核推荐组根据各级各类专业技术职务评聘条件和学校有关专业技术职务评审的政策规定进行推荐,并在《评聘表》填写推荐意见,并将推荐结果填入《考核推荐结果汇总表》(附件5)。同级别有2名及以上被推荐人选的,需进行排序。

推荐监督组负责对考核推荐过程和考核推荐组成员的履职行为进行监督,并将有关情况填入《推荐监督情况表》(附件4)。

四、公示并报送结果

考核推荐结果在本学院(部)公示3个工作日,思政组和其他专业技术职务组在人事处网站公示。《考核推荐结果汇总表》、《推荐监督情况表》及申报材料请于11月27日前交人事处,电子稿发到zhicheng@zisu.edu.cn

联系人:顾小明,88218255

1.浙江外国语学院专业技术职务评聘表(提交时以姓名.doc命名).doc (143.5 K)下载

2.考核推荐组成员名单.doc (37.5 K)下载

3.推荐监督组名单.doc (35.5 K)下载

4.监督情况表.doc (34.5 K)下载

5.考核推荐结果汇总表.doc (39.5 K)下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