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个人申报、学院推荐、学校初审、专家评审、省151人才工程联席会议审定,2015年省151人才工程培养人员选拔工作已结束,现对我校入选第三层次培养人选进行公示。
省151人才工程第三层次培养人选: 应学凤
公示时间为7天,从11月4日至11月10日。如有异议,请在公示期内向学校人事处或纪检监察办公室反映。
联系方式:
人事处:
联系人:韩明月;
电 话:88213014;
电子邮箱:hanmy@zisu.edu.cn
纪检监察办公室:
联系人:李海波;
电 话:88219523;
电子邮箱:jjjcb@ zisu.edu.cn
校人 事 处
2015年11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