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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2015年度全国三八红旗手推荐工作的通知

作者:人事处  发布时间: 2015-11-27  点击:

各部门、学院(部)、直属单位:

根据《省妇联关于推荐上报全国三八红旗手(集体)的通知》(浙妇〔2015〕52号)、《浙江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推荐上报2015年度全国三八红旗手的通知》文件精神,现将我校2015年度全国三八红旗手推荐工作的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推荐名额

我校推荐名额1名(省教育厅推荐名额1名)。

二、浙妇〔2015〕52号文件评选条件

(一)18周岁以上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女性公民。

(二)热爱党、热爱祖国、热爱社会主义,坚决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模范遵守国家法律法规。

(三)具有自尊、自信、自立、自强的时代精神,坚持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和价值观,品德高尚,无私奉献。

(四)爱岗敬业、艰苦奋斗,锐意进取、开拓创新,在本职工作中创造出一流业绩,为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中国梦作出突出贡献。

(五)须获得过省级三八红旗手或全国城乡妇女岗位建功先进个人, 或其他省部级单位授予的荣誉称号。

(六)全国三八红旗手荣誉称号不重复授予。

(七)尽量向工作在基层一线的女职工、女农民等倾斜。

(八)党政机关、人民团体中的司局级及以上女领导干部,企事业单位中相当于司局级以上的女性负责人,不参评全国三八红旗手。

三、推荐程序及材料要求

请各单位根据评选范围和评选条件,按照规定的程序提出初步推荐名单,推荐上报名单表(附件1)请于12月1日前报人事处(电子版发至569506898@qq.com)。

学校审定确定候选人后上报。

联系人:刘静

联系电话:88218255

附件:

1.推荐上报名单表

2.全国三八红旗手登记表

3. 符合文件条件(近年曾获省部级以上荣誉称号)的女教工名单:

浙江省五一巾帼标兵:张环宙(2014)

浙江省三八红旗手:吴卫东(2014)

人 事 处

2015年11月27日

附件1:推荐上报名单表.docx (13.49 K)下载

附件2:全国三八红旗手登记表.docx (13.1 K)下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