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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转发《浙江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做好2016年国家公派出国留学选派工作的通知 》的通知

作者:人事处  发布时间: 2015-11-19  点击:

浙江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做好2016年

国家公派出国留学选派工作的通知

各有关单位:

2016年国家公派出国留学选派工作即将开始。按计划,国家留学基金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国家留学基金委)2016年将在全国选拔各类出国留学人员29000名,比2015年增加16%。根据2016年国家公派留学人员选拔计划,结合我省实际,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选派办法:根据国家经济建设和社会发展需要,遵循“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以“个人申请、单位推荐、专家评审、择优录取”的方式进行选拔并签约派出。凡符合申请条件的中国公民,均可按规定程序申请。

二、国家留学基金委将于近期公布2016年选拔简章,具体选派办法及选派类别届时请登录国家留学网查询(http://www.csc.edu.cn)。

三、申请方式:除浙江大学人员外,我省其他人员申报国家公派出国留学项目均由省教育厅受理。省教育厅将采取网上报名与提交书面材料相结合的方式,以收到纸质材料为准审核网上信息,纸质申请表所填内容必须与网上填报信息完全一致。请申请人按规定时间登录国家公派留学管理信息系平台(http://apply.csc.edu.cn)进行报名,并按照国家留学基金委各项目选派办法中的“申请材料及说明”准备书面申请材料。书面申请材料(含《单位推荐意见表》)一式1份,须由申请人所在单位统一提交。请各单位引导申请者根据国家及我省经济建设和社会发展优先领域和科研、教学急需学科进行申报,并结合本单位人才培养计划,认真审核申报材料,填写《单位推荐意见表》,加盖单位公章,同时提供推荐意见的电子文档,在正式提交书面申请材料前将单位推荐意见电子文档(不超过500字)统一发至邮箱lavenderchan2003@aliyun.com,申请人所在单位主管部门还须将每位申请人的书面材料按顺序整理成册并加盖骑缝章。项目应提交的材料以及装订顺序请查看国家留学网(http://www.csc.edu.cn)2016年留学项目专栏。

四、请有关单位及时做好2016年国家留学基金资助出国留学的宣传和咨询工作,积极鼓励本单位符合申请条件者参与竞争。

五、省教育厅将于即日起开始提供咨询。为方便申请,各院校申请人也可直接到本校人事处咨询。非教育系统申请人可向省教育厅咨询并提出申请。联系人:陈璐,电话:0571—88008896;蓝晶晶,电话:0571—88008986。

六、申请受理时间安排。

所有公派留学项目纸质材料受理截至时间均为各项目网上申请受理截止日期的第2天,如网上申请受理时间截止至周五,则纸质材料受理截止时间顺延至下周一。国家公派高级研究学者、访问学者和博士后项目(面上项目),网上申报时间为1月5日—15日。例如:“国家建设高水平大学研究生项目”网上受理截止日期为4月5日,则纸质材料受理时间截止到4月6日,以此类推(地方合作项目——“浙江省高校优秀中青年骨干教师出国研修项目”除外,通知另发)。

请各申请人详细了解申报项目的网上申请受理时间,尽量提前完成网上申报,并及时准备纸质材料。各单位务必按时将有关材料直接送至省教育厅外事处(地点:杭州市文晖路321号浙江教育大厦1306室),因国家留学基金委有严格的时限要求,逾期将不予受理。

七、2016年优秀本科生国际交流项目申报时间和留学资格有效期有较大改动,具体申报办法已通过OA系统另文下发。

地方合作项目——“浙江省高校优秀中青年骨干教师出国研修项目”申报办法通知另发。2016年地方合作项目申请时仍需提交邀请函方可受理,同时,被录取人员资格有效期缩短为一年,保留至2017年3月31日。请通知有意向申报的教师提前做好邀请函联系、外语考试等相关准备工作。

八、因申报项目多,申报时间集中,请各申报人员及各单位有关部门务必认真审核申报材料,对不符合国家留学基金委申报条件、申报材料不齐全等情况,省教育厅将不再通知修改,按国家留学基金委要求不予审核受理。

九、自2014年开始,国家留学基金委要求访问学者类别项目“留学人员须每3个月向推选单位提交研修报告及国外合作者鉴定”,请各单位加强公派出国管理,发挥监督管理作用。省教育厅将不定期开展抽查,对“派出前无要求”“派出后无跟踪监督”等情况的,将给予通报或暂停该单位公派出国项目申报。

浙江省教育厅办公室

2015年11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