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部门、学院(部)、直属单位:
根据工作安排,学校将于2015年12月28日起集中办理寒假期间因私出国(境)相关手续,请有需要的教职工于2016年1月22日前完成相关手续。
(一)登记备案人员校内审批程序如下:打印《浙江外国语学院登记备案人员因私出国(境)审批表》(可在组织部或人事处网页下载)→填写后将表格提交学院(部门)领导审批并盖章→①副处级及以上干部将表格提交组织部,由组织部报校纪委、党委领导审批,经批准后,到组织部领取个人因私证件或办理相关审批表盖章。②其他人员将表格提交人事处→经批准后,到人事处领取个人因私证件或办理相关审批表盖章。联系人:马春红 88213021
提醒:在下学期开学后10天内,副处级及以上干部需将因私证件交回组织部统一保管;其他人员需将因私证件交回我处统一保管。
(二)若需因私出国收入证明、在职证明等,登记备案人员请在完成校内审批手续后办理,其他教职工请直接到人事处办理。
联系人: 刘静 88218255
人 事 处
2015年12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