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外国国语学院人事处
联系我们 学校首页
您当前位置: 首页 > 人事动态 > 正文

关于做好2016年度享受政府特殊津贴人员推荐选拔工作的通知

作者:人事处  发布时间: 2016-04-11  点击:

各学院(部):

根据《教育厅办公室关于做好2016年享受政府特殊津贴人员推荐工作的通知》《浙江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开展2016年度享受国务院政府特殊津贴人员选拔推荐工作的通知》等文件精神,现就做好2016年享受政府特殊津贴人员推荐工作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条件

具有中国国籍,热爱祖国,遵纪守法,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和敬业精神,模范履行岗位职责,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事业努力工作。须在专业技术岗位上工作,近5年来取得的专业技术业绩、成果和贡献突出,并得到本地区、本系统同行专家的认可,具有高级职称。须长期工作在教育、教学第一线,对学科建设、人才培养、教育教学改革发挥了重大作用,具有国际领先的教育教学理念、坚实的学科教育理论基础和丰富的教育教学经验,在所从事的学科教学领域中,能力和水平处于全国领先地位,起到了带头和示范作用,并为同行所公认。

不再直接从事专业技术和技能工作的企事业单位领导,担任副省(部)级及其以上领导职务和享受副省(部)级及其以上待遇的人员,以及党、政、军、群机关工作人员和参照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除两院院士外,不得申报享受政府特殊津贴。已经享受国务院颁发的政府特殊津贴人员不得重复申报。对于“百千万人才工程”国家级人选,可不占指标申报。

二、推荐指标

各学院原则上可推荐1名,如推荐人选为校领导,须另推荐1名一线教学科研人员。双肩挑人员由学科所在学院负责推荐。

三、推荐程序

(一)符合条件人员填写相应表格交学院,学院对申报人员材料进行审核并进行排序推荐。

(二)学校组织初审,并根据省里文件要求和名额进行推荐和全信息公示5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后报省教育厅评审。

四、推荐人选材料要求

请各学院(部)于4月15日前将以下材料送校人事处,并将相关表格电子稿发送至电子邮箱guxm@zisu.edu.cn,逾期不再受理:

(一)申报情况一览表(见附件)。纸质稿1份,电子稿1份,纸质稿需加盖学院公章。

(二)政府特贴情况表。纸质稿7份,电子稿1份。申报政府特殊津贴人员请自行下载个人信息采集工具,下载地址:http://www.zhichen.com.cn/shownews.asp?ID=110。下载登陆填写完成《政府特贴情况表》,点击“保存”并通过合法性验证,然后点击“生成报送”生成以RPU为后缀名的数据文件,上报上级后即完成个人版的数据录入。

(三)证明材料。包括推荐人选身份证、学历(学位)、专业技术资格(职务)、职业资格等证书,以及反映技术技能成果、贡献的证明材料复印件(原件由推荐单位负责审核,并在复印件上盖章确认)。使用A4纸装订成册,标注目录和页码。

联系人:顾小明 联系电话:88218255

校 人 事 处

2016年4月11日

享受政府特殊津贴人员申报情况一览表.doc (29.5 K)下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