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部门:
为做好2016年暑期值(加)班费的发放,请如实填报暑期值(加)班天数。值(加)班天数汇总表(见附件)经分管校领导签字同意后,请于9月21日之前报学校人事处(望院A309办公室),逾期不候。
联系人:张帆,联系电话:88218255。
人 事 处
2016年9月12日
2016年暑期值(加)班天数汇总表.xls (21 K)下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