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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2017年在职人员经费预算的有关说明

作者:人事处  发布时间: 2016-12-05  点击:

各部门:

根据《浙江外国语学院绩效工资发放管理办法》(浙外院〔2015〕144号)文件精神,现对各部门2017年在职人员经费进行年度预算申报,具体要求说明如下:

一、各部门在对2016年在职人员经费(绩效工资,这里主要指劳务费,下同)进行清算的基础上,结合实际工作需要,填报《2017年部门人员经费预算申报表》,申报2017年部门人员经费预算总额。

二、申报预算时需明确工作任务、发放对象、工作时间、发放标准、预算总额等情况,事后一般不予以审批。

三、对于学校预算安排外的经费不列入本次年度预算申报。

四、上述材料需经部门领导签字、加盖公章后,于12月21日之前报学校人事处(望院A-309室),同时将电子版发至邮箱zhangf@zisu.edu.cn。

联系人:张帆,电话:0571-88218255/908255。

人事处

2016年12月5日

2017年部门人员经费预算申报表.xls (20 K)下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