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部):
根据省委组织部、省人社厅、省财政厅《关于做好第九批援疆干部人才选派工作有关事项的通知》(浙组〔2016〕35号)文件精神,现就做好我校援疆教师选派工作通知如下:
一、选派名额
赴新疆大学科学技术学院阿克苏校区的援疆英语教师1人。
二、选派条件
(一)政治素质好,坚定不移地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政治意识、大局意识、核心意识、看齐意识强;
(二)坚决执行党的民族和宗教政策,维护组织统一和民族团结;
(三)有较强的工作能力和较丰富的实际工作经验;
(四)自觉践行“三严三实”要求,作风扎实,不怕吃苦,甘于奉献;
(五)身体健康,年龄一般在55周岁以下(计算到2017年1月31日,下同),对个别符合援疆岗位需求、个人援疆意愿强烈的同志,在年龄上可适当放宽;
(六)英语专业,具有大专以上学历,任副高级专业技术职务满2年,鼓励具有正高级专业技术职务的教师参加支教工作。
三、援疆时间
2017年2月-7月,2017年春节后进疆
四、援疆待遇
1.援疆教师由学校发放岗位工资,按机关同类同级人员标准发放奖励性绩效,同时由受援地按照当地同类同级人员的工资标准(含补贴)计发差额;
2.援疆教师赴疆前由学校一次性发给制装费10000元,一次性生活补助费3000元,进疆后每月生活补助费3000元,并为其办理在疆期间的人身意外伤害保险;
3.援疆教师期满返浙后休假1个月,其待遇与在疆工作时相同,继续发放生活补助费。
五、选派程序
1.个人申报。个人填写《个人综合表现情况表》(附件1,附教科研成果以及发表或获奖论文的目录)、《干部任免审批表》(附件3),以上表格A4纸正反面打印2份,于12月9日将申报材料交所在学院;
2.学院推荐。学院结合个人表现进行推荐,填写《援疆干部人才人选总名单》(附件2),于12月12日前将申报材料报人事处,表格电子稿请发送至mch@zisu.edu.cn。
3.学校审定。学校根据报名情况择优选拔,并报送省教育厅。
联系人:马春红 联系电话:88213014
浙江外国语学院人事处
2016年12月8日
附件1:个人综合表现情况表.doc (28.5 K)下载
附件2:援疆干部人才人选总名单.doc (47.5 K)下载
附件3:干部任免审批表.doc (69.5 K)下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