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部):
根据《中共浙江省委组织部办公室 浙江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办公室关于开展第二批专业技术二级岗位聘任人员聘期考核工作的通知》文件精神,现就做好我校专业技术二级岗位聘任人员聘期考核工作通知如下:
一、考核对象
根据省委组织部、省人力社保厅《关于公布浙江省事业单位专业技术二级岗位聘任人选名单的通知》(浙人社发〔2013〕219号)聘任的专业技术二级岗位现聘人员。
二、考核内容
考核内容主要为《专业技术二级岗位说明书》(附件2)明确的工作职责、目标任务、任职条件和绩效考核标准,重点围绕在聘期间的工作业绩、业内影响和人才培养等考核要素,突出工作绩效和能力水平与岗位要求的匹配度,包括履行岗位职责情况、完成工作任务的数量、质量、效率,取得成果的水平,所产生的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等。
三、考核结果使用
经聘期考核,能够履行岗位职责,完成聘期内目标任务,被确定为合格等次且岗位存续的,一般应予续聘,但有更优秀人才申请聘任的,应实行竞聘上岗,经核准后择优聘任。没有很好履行岗位职责完成目标任务,聘期考核被确定为不合格等次的,不得续聘,并向较低等级调整岗位。
四、考核程序
1.个人总结。请考核人员填写《浙江省事业单位专业技术二级岗位聘期考核登记表》(附件1,以下简称《登记表》)。《登记表》于3月28日前交学科归属学院。
2.学院考核。学院成立岗位设置与人员聘任工作评聘委员会,根据岗位职责进行考核,开展满意度调查,并给出考核意见。学院于3月31日前将《登记表》一式三份送人事处,电子稿请发到邮箱guxm@zisu.edu.cn。
3.综合评议。学校组建综合评议组,对考核对象履行岗位职责和完成工作任务等情况进行综合评议,提出考核意见并公示。
4.学校岗位设置与人员聘任委员会审核,确定考核结果。
联系人:顾小明 联系电话:88213021
附件1:浙江省事业单位专业技术二级岗位聘任人员聘期考核登记表.doc (40.5 K)下载
附件2 浙江省事业单位专业技术二级岗位聘期考核办法.doc (47.5 K)下载
附件3 专业技术二级(教授)岗位说明书.doc (26.5 K)下载
附件4 浙江省事业单位专业技术二级岗位管理实施细则.doc (29 K)下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