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外国国语学院人事处
联系我们 学校首页
您当前位置: 首页 > 人事动态 > 正文

关于做好2017-2018学年第一学期援疆教师选派工作的通知

作者:人事处  发布时间: 2017-06-19  点击:

各学院(部):

根据省教育厅《浙江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做2017—2018学年第一学期援疆专业技术人才选派工作的通知》(浙教办函〔2017〕147号)文件精神,现就做好我校援疆教师选派工作通知如下:

一、选派名额

赴新疆大学科学技术学院阿克苏校区的援疆英语教师1人。

二、选派条件

(一)政治素质好,坚决执行党的民族和宗教政策,维护祖国统一和民族团结;

(二)事业心和责任感强,作风扎实,不怕吃苦,甘于奉献;

(三)身体健康,年龄一般在55周岁以下(计算到2017年8月31日);

(四)英语专业,具有大专以上学历,任副高级专业技术职务满2年,鼓励具有正高级专业技术职务的教师参加支教工作。

三、援疆时间

2017年8月下旬进疆工作

四、援疆待遇

1.援疆教师由学校发放岗位工资,按机关同类同级人员标准发放奖励性绩效,同时由受援地按照当地同类同级人员的工资标准(含补贴)计发差额;

2.援疆教师赴疆前由学校一次性发给制装费10000元,一次性生活补助费3000元,进疆后每月生活补助费3000元,并为其办理在疆期间的人身意外伤害保险;

3.援疆教师期满返浙后休假1个月,其待遇与在疆工作时相同,继续发放生活补助费。

五、选派程序

1.个人申报。个人填写《个人综合表现情况表》(附件2),于6月21日将申报材料交所在学院;

2.学院推荐。学院结合个人表现进行推荐,填写《援疆干部人才人选名单》(附件1),于6月22日前将申报材料报人事处,表格电子稿请发送至mch@zisu.edu.cn

3.学校审定。学校根据报名情况择优选拔,并报送省教育厅。

联系人:马春红 联系电话:88213014

附件:

1.援疆专业技术人才人选名单;

2.个人综合表现情况表

浙江外国语学院人事处

2017年6月19日

援疆专业技术人才人选名单.docx (16.62 K)下载

个人综合表现情况表.doc (14 K)下载

浙江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做好2017 -2018学年第一学期援疆专业技术人才选派工作的通知.doc (140 K)下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