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各单位推荐、组织审查、学校审定,拟确定洪岗为第五届浙江省道德模范我校推荐人选,现予以公示。
公示期7天(2017年5月8日—2017年5月14日)。如有异议,请在公示期内向学校人事处或纪检监察办公室反映。
联系方式:
人事处联系人:刘静;电话:88218255;
电子邮箱:rscLj@zisu.edu.cn
纪检监察办公室联系人:李海波;电话:88219523;
电子邮箱:jjjcb@ zisu.edu.cn
人 事 处
2017年5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