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部门:
为做好2017年暑期值(加)班费发放,请如实填报暑期值(加)班天数。值(加)班天数汇总表(见附件)经分管校领导签字同意后,请于9月29日之前报学校人事处(望院A309办公室),逾期不候。
联系人:张帆,联系电话:0571-88218255/908255。
人事处
2017年9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