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外国国语学院人事处
联系我们 学校首页
您当前位置: 首页 > 人事动态 > 正文

关于开展第五批浙江省特级专家评选的通知

作者:人事处  发布时间: 2017-11-17  点击:

各学院(部):

根据人社厅《关于开展第五批浙江省特级专家评选的通知》文件精神,现将做好我校浙江省特级专家评选推荐活动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选范围和名额

在我省工作两年以上(劳动人事关系在省内),具有研究员、教授、教授级高级工程师或同等学术技术水平的专家、学者。省外引进人才须在2015年10月31日前全职到我省工作。党政主要领导不列入参评对象。全省评选名额30名,具体按三大领域进行评选:

1、自然科学基础研究(含应用性基础研究)领域;

2、工程科学技术及工程管理领域;

3、哲学社会科学和文化艺术领域。

学校择优向省教育厅推选1人,各学院(部)可择优推荐不超过1人。

二、评选条件

被推荐的专家、学者,必须热爱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拥护社会主义,遵守宪法和法律;具有优良科学道德,学风正派,事业心强;年龄不超过65周岁(1952年10月31日以后出生),重点推荐55岁以下优秀中青年专家;身体健康,并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一)在自然科学基础研究或应用性基础研究领域取得系统的、创造性研究成果,具有重大科学价值和应用前景,学术、技术水平处于国内领先。

(二)在工程科学技术领域有重大发明创造和取得重要研究成果,并有显著应用成效;或在重大工程设计、研制、建造、运行、管理及工程技术应用中,创造性地解决关键科学技术问题有重大贡献,学术、技术水平处于国内领先。

(三)在哲学社会科学和文化艺术领域取得系统性或创造性研究成果,并具有显著的社会效益,为省委、省政府决策服务并取得重大成果,学术、技术水平处于国内领先。

三、推选程序

(一)符合申报条件的教师于11月22日前向所在学院(部)提交《浙江省特级专家候选人推荐表》(附件1,一式3份)和佐证材料,被推荐人应对所提供材料的真实性负责并填写确认函。同时提供相应电子稿,电子稿与纸质稿一致;

(二)所在学院(部)对申报材料进行初审,学院党总支对相关人员“师德师风”情况进行鉴定,学院出具推荐意见,于11月24日前将推荐材料送学校人事处,电子稿发送到guxm@zisu.edu.cn

(三)学校遴选确定推荐人选,公示无异议后报浙江省教育厅。

联系人:顾小明,电话:88213021/15068793486

附件1:浙江省特级专家推荐表.doc (122 K)下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