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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公布2018年度教职工进修培训计划的通知

作者:人事处  发布时间: 2017-12-12  点击:

各部门、学院(部):

经个人申报、所在部门推荐,人事处审核,学校审定,现公布2018年度教职工进修培训计划。

一、进修培训名单

(一)“鲲鹏计划”国(境)外进修

1.校派出国人选

英语语言文化学院(1人) 张静静

东方语言文化学院(1人) 曹笑笑

国际商学院(6人) 李伟庆、刘明广、周 彦、袁晓婷、朱 慧、周 超

中国语言文化学院(1人) 李 倩

教育科学学院(1人)贾随军

科学技术学院(1人)邵 波

应用外语学院(3人)张 利、陶 伟、王 燕

社会科学教研部(1人)张江伟

教师培训学院(1人)何伟强

2.同意申报国家(省)公派出国人选

英语语言文化学院(1人) 张迎春

东方语言文化学院(1人) 陈秉珊

国际商学院(2人) 杨莲芬、贾新明

省师干训中心(1人) 邵艳红

3.国(境)外攻读博士

西方语言文化学院(6人)熊乙婷、胡健文、胡晓晨、姚轶苒、刘广璐、卢春晖

艺术学院(2人)张 莹、杨凯超

(二)国内进修

1.攻读博士:

东方语言文化学院(1人)侯 眷

西方语言文化学院(3人)姚轶苒、杨和晴、卢春晖

艺术学院(2人) 叶黎君、项 玮、杨凯超

国际学院(1人) 严伟剑

2.国内访学

中国语言文化学院(2人) 齐 钢、应学凤

科学技术学院(1人)阮建苗

3.博士后研究 (要求不影响正常教学科研工作,费用自理)

英语语言文化学院(1人)单 谊

东语语言文化学院(1人)郭 筠

4.学术假

中国语言文化学院(1人)樊宝英

二、说明

关于“鲲鹏计划”国(境)外进修的几点说明:

1.校派人选均须兼报国家公派(省公派)项目。如不申报,则不具备校派资格。计划指标1.5年内有效(即资格截止时间为2019年6月30日)。如未能如期成行,学校3年内不再资助其出境留学研修。

2.国(境)外攻读博士

国(境)外攻读博士教师应积极申报国家留学基金委资助项目。具体按照学校有关规定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