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外国国语学院人事处
联系我们 学校首页
您当前位置: 首页 > 人事动态 > 正文

关于组织开展学校高层次人才梯队、创新团队期满考核工作的通知

作者:人事处  发布时间: 2018-03-14  点击:

各学院(部)、有关部门:

根据《浙江外国语学院“高层次人才梯队培养计划”实施办法》(属浙外院【2011】94号文)、《浙江外国语学院“创新团队建设计划”实施办法》(属浙外院【2011】94号文)等文件精神,现就做好校级高层次人才梯队、创新团队期满考核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考核对象

2013年入选学校高层次人才梯队的第二、三、四层次培养对象;2013年入选的校级创新团队。其中,已被选拔为2016年高层次人才梯队的培养对象,按新梯队要求进行考核,不参加本次期满考核。具体名单如下:

第二梯队(校级中青年学科带头人,8人):许菁频、马丽、陈海英、傅昌銮、宋海英、李宏亮、詹小四、姚旻;

第三梯队(校级优秀中青年骨干教师,13人):盛文渊、黄宇雁、刘懿、贾新明、钱晨、邵建春、蒋艳、郑丹丹、方浩、李海波、沈忠燕、张剑、李娜(科技);

第四梯队(院级优秀青年教师,11人):陈文君、顾大朋、严焰、李娜(国商)、乔桂强、周超、孙淑女、姜希颖、钟锋、王健、康倩倩。

校级创新团队(5个):浙江文化翻译与传播创新团队(带头人:杨平)、理想培训创新团队(带头人:吴卫东)、中国文学域外传播与研究创新团队(带头人:赵红娟)、中拉经贸发展研究创新团队(带头人:赵玻)、金融数学创新团队(带头人:阮建苗)

二、考核内容

重点考核入选人员及团队培养期内项目完成情况、取得的教学、科研成果及资助经费的使用情况等。

三、考核程序

1.总结自评。对照《浙江外国语学院“高层次人才梯队培养计划”实施办法》和《浙江外国语学院“创新团队建设计划”实施办法》中的培养要求,培养对象填写《高层次人才梯队期满考核表》(附件1)和《自评汇总表》(附件2),团队带头人填写《创新团队期满考核表》(附件3)和《自评汇总表》(附件2);提供相关业绩佐证材料复印件。

2.学院审核。学院审核并作出书面考核意见,双肩挑人员由学科所在学院负责审核、考核。

3.相关职能部门复查材料。

4.校学术委员会会议评议并拟定考核结果,提交学校审定。

期满考核结果将作为下一轮人才梯队和创新团队选拔的重要依据。

四、考核材料及时间要求

各学院(部)于3月22日前将考核材料报送人事处(望院A楼308办公室),具体要求:

(一)《高层次人才梯队期满考核表》7份、《自评汇总表》1份、相关佐证材料复印件1份,由所在学院(部)出具考核意见并盖章。

(二)《创新团队期满考核表》7份、《自评汇总表》1份、相关佐证材料复印件1份,由依托学院(部)出具考核意见并盖章。

以上表格电子版发至 guxm@zisu.edu.cn

联系人:顾小明 联系电话:88213021

人事处

2018年3月14日

高层次人才梯队期满考核表.doc (64.5 K)下载

自评汇总表.xls (35.5 K)下载

创新团队期满考核表.doc (79.5 K)下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