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部门、学院(部)、直属单位:
根据省教育厅、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省财政厅《关于开展2018年省级优秀教师暨浙江省高校优秀教师、浙江省农村教师突出贡献奖评选工作的通知》(浙教人〔2018〕40号)文件精神,现将我校评选推荐的有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推荐范围和名额
学校年龄60周岁以下的在职教师。原则上从近5年的校级及以上“三育人”先进工作者、优秀共产党员、师德标兵和教学名师中产生,学校领导以及已经获得过省部级及以上劳动模范、优秀教师、先进工作者等荣誉的教师以及曾经获得过同一奖项的教师,不再参加评选。参考名单见附件1。
全省共评选100名。我校可推荐候选人名额2名,各单位向学校推荐的名额不多于2名(其中一线教师至少1名)。
二、评选条件
(一)忠诚于党和人民的教育事业,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和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符合“四有好老师”标准,坚持做学生的“四个引路人”,自觉践行“四个相统一”。
(二)治学严谨,学风端正,思想政治素质高,师德高尚,为人师表,恪尽职守,甘于奉献,有良好的团队合作精神。
(三)注重教研结合,知行合一,因材施教,教书育人,对所教学科有比较丰富的教学经验,在提高教学质量和育人素质方面成绩突出。
(四)积极主动承担本专科、研究生教学任务和学生思想政治工作,教学工作量饱满,积极开展科学研究和社会服务工作,注重教学与科研的结合,成果突出。
三、申报时间及材料要求
(一)5月18日前,各单位根据人选范围和推荐名额推荐人选,报送《关于2018年省级优秀教师暨省高校优秀教师推荐情况的函》(附件2);
(二)5月21日前,人事处汇总各单位推选情况,公布第二轮推选的人选范围;
(三)5月24日前,各单位根据第二轮人选范围和推荐名额推选人选,报送附件2;
(四)5月31日前,人事处根据各单位第二轮推选情况,按得票从多到少以1:5的比例确定候选人选,并组织人选填写《省级优秀教师暨省高校优秀教师推荐表》(附件3),准备相应佐证材料,推荐表及整理成册的佐证材料纸质稿一式一份,电子稿发送指定邮箱;
(五)6月8日前,学校组织会议评审,按得票从多到少以1:2的比例候选对象;
(六)6月22日前,候选对象报学校党委审定;
(七)6月底前,人选公示(5个工作日)。
因本次评选工作时间紧、任务重,希望各单位要高度重视,做好本单位的推荐组织工作。
联系人:刘静,联系电话:88218255(908255),联系邮箱:RSCLJ@zisu.edu.cn。
人事处
2018年5月15日
附件1:省级优秀教师暨浙江省高校优秀教师评选推荐范围.xls (23.5 K)下载
附件2:2018年省级优秀教师暨浙江省高校优秀教师推荐情况的函.docx (13.35 K)下载
附件3: 省级优秀教师暨浙江省高校优秀教师推荐表.docx (23.6 K)下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