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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2019年浙江省“万人计划”杰出人才、科技创新领军人才和科技创业领军人才遴选工作的通知

作者:  发布时间: 2019-09-17  点击:

各学院(部):

根据《浙江省科技厅、中共浙江省委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组织开展2019年浙江省“万人计划”杰出人才、科技创新领军人才和科技创业领军人才遴选工作的通知》(浙科发外专201996号)文件精神,现将做好我校2019年浙江省“万人计划”杰出人才、科技创新领军人才遴选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推荐条件

紧密围绕数字经济“一号工程”,着力打造“互联网+”和生命健康两大科技创新高低,面向信息经济、节能环保、健康、高端装备制造与新材料等八大万亿级产业,遴选支持一批引领我省学科建设和产业科技创新、推动产业发展和关键技术研发的杰出人才、科技创新领军人才和科技创业领军人才。

(一)杰出人才

应同时具备以下条件:

1.具有中国国籍,热爱祖国,遵纪守法,品行端正,学风正派,诚实守信;

2.具有突出学术水平和强烈的事业心,研究方向处于世界科技发展前沿领域,在本学科领域有重大发现、较大影响力和较高的学术造诣,能够坚持全职潜心研究,具有成长为两院院士的潜力;

3.年龄一般在55周岁以下(1964年1月1日以后出生);

4.全职在浙江工作1年以上。

(二)科技创新领军人才

应同时具备以下条件:

1.具有中国国籍,热爱祖国,遵纪守法,品行端正,学风正派,诚实守信;

2.在我省中长期科学和技术发展规划确立的重点方向取得高水平创新性成果,在所在行业或领域业绩突出,具有较大的创新发展潜力,主要精力放在科研一线从事研究开发工作;

3.具有较强的领军才能和团队组织能力;

4.年龄一般在50周岁以下(1969年1月1日以后出生);

5.全职在浙江工作1年以上。

(三)科技创业领军人才

应同时具备以下条件:

1.具有中国国籍,热爱祖国,遵纪守法,品行端正,学风正派,诚实守信;

2.申报人为企业主要创办者和实际控制人(为企业第一大股东或法人代表),具有较强的创新创业精神、市场开拓和经营管理能力;

3.企业在浙江省内注册,依法经营,创办时间为2年以上,具有较好的经营业绩、成长性和创新能力;

4.企业拥有核心技术和自主知识产权,创业项目符合我省战略性新兴产业发展方向,具有特色产品或创新性商业模式,技术水平在行业中处于先进地位;

5.企业应具备良好的盈利能力和市场前景。创办5年以内的企业,最近一年主营业务收入不少于500万元。创办5年以上的企业,最近2年净利润累计不少于500万元。

二、推荐名额

学校择优推荐1名杰出人才候选人、2名科技创新领军人才报省科技厅,本次科技创业领军人才候选人无推荐名额。

三、推荐程序

1.本次申报采用网络在线填报方式。符合申报条件的教师可登陆浙江省人才服务平台(http://service.zjrc.com),进入“人才工程”栏目,选择省“万人计划”中相应人才类型申报入口。注册登录后,在线填报相应人才项目申报书,并上传附件材料,提交真实有效的申报信息和佐证材料,网络在线填报材料于9月20日前完成

2.学科所在学院对申报材料进行初审学院党总支对相关人员党风廉政情况进行鉴定,学院出具推荐意见,对于推荐人员多于1名的需排序相关材料于923前送学校人事处;

3.学校遴选确定推荐人选,公示无异议后科技推荐

 

联系人:张帆(厚德308办公室)  

联系方式:88218255 /908255

 

 

人事处

2019年9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