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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进一步加强师德师风建设的实施意见

作者:人事处  发布时间: 2018-10-08  点击:

根据国务院《关于加强教师队伍建设的意见》、教育部《关于加强和改进高校青年教师思想政治工作的若干意见》《高等学校教师职业道德规范》《关于建立健全高校师德建设长效机制的意见》和《浙江省教育厅关于进一步加强高校教师师德师风建设的意见》等文件精神,为积极引导广大教师做有理想信念、有道德情操、有扎实学识、有仁爱之心的党和人民满意的好老师,大力加强和改进师德建设,努力培养造就一支师德高尚、业务精湛、结构合理、充满活力的高素质专业化教师队伍,结合学校实际,现就进一步加强学习师德师风建设提出以下意见。

一、工作目标

针对学校师德师风建设中存在的问题,以立德树人为出发点和立足点,以健全学校师德师风建设长效机制为重点,坚持“爱国守法、敬业爱生、教书育人、严谨治学、服务社会、为人师表”的教师职业道德规范,通过政治上主动引导、道德上严格规范、专业上着力培养、生活上热情关心,切实增强广大教师的“政治意识、政权意识、阵地意识”,促进广大教师坚定理想信念、练就过硬本领、勇于创新创造、矢志艰苦奋斗、锤炼高尚品质,全面提升思想政治素质和业务能力,为学校实现“三步走”的远景目标和战略步骤提供坚强的人才保障。

二、主要举措和工作载体

通过加强师德宣传、创新师德教育、健全师德考核、强化师德监督、注重师德激励、严格师德惩处,建立宣传、教育、考核、监督与奖惩相结合的师德建设工作机制,引导教师关爱学生,严谨笃学,淡泊名利,自尊自律。

(一)严格教师准入制度。

建立健全科学规范的教师准入制度,坚决把好入口关。加强在新教师招聘录用、人才引进中的思想政治素质考察,在注重教师任职学历标准、教育教学能力要求的同时,将教师的思想素质和职业道德作为必备条件和重要考察内容。规范引进人才思想政治素质考评程序,落实考评责任,由用人单位负责在面试面谈考评的基础上,突出调查原单位的现实表现,考察其思想政治素质、师德和履行职责情况。严禁聘用受到刑事处罚人员担任教师,严禁聘用被其他学校因师德不合格辞退人员担任教师。

举行新教师入职宣誓仪式和老教师荣休仪式。实行青年教师师德承诺制度,增强“德高为师,行为世范”的责任感、荣誉感,自觉践行教师职业道德规范。

严格各类学生导师的选拔,把理想信念和师德师风作为本科生导师、班主任、辅导员遴选评聘的首要标准。

(二)强化教师立德树人责任。

坚持正确政治方向,强化课堂教学管理。按照“学术研究无禁区、课堂讲授有纪律”和“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严格课堂教学纪律。加强教师课堂言论管理和引导,对在课堂上发表不当言论,造成较大影响的教师,要坚决调离教学岗位;情节严重、违反相应法律规定和教师职业规范的,要依法依规予以党纪政纪处分。

严格教师教学工作规范,深化教育教学改革,规范教学秩序,明确教师在教学工作各个环节中的责任,强化教师课堂育人主阵地作用。

加强网络道德的管理和引导,提高教师网络媒介素养和媒体应对能力,强化网上言行的法律意识和责任意识,教师散布影响社会稳定的不实言论,要进行批评教育,情节严重的,将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坚持和完善教授为本专科生系统上课制度,对连续2年以上不为本专科生系统上课的教授原则上应转聘为研究员,不为本专科生系统上课的专任教师不得申报各类优秀人才培养与支持计划。

推进教师参与学生思想政治教育,以本科生导师制为抓手,着重加强导师思想政治教育,提升导师的政治理论素养,在导师制实施过程中强调思想引领和专业引领并重。通过业绩考核,引导教师参与大学生挑战杯、社团活动等第二课堂的育人工作。

(三)加强教师学术道德规范建设。

建立和完善学术规范,形成有效的学术管理体制和工作机制。广泛深入地开展端正学术风气、加强学术道德建设教育,着力营造良好的学术环境氛围。充分发挥学校学术委员会等学术管理机构在端正学术风气、加强学术道德建设中的作用,明确其在学术管理和监督方面的职责。健全学术不端行为查处惩治机制,对在学术活动中弄虚作假、抄袭剽窃、侵占他人劳动成果等违背学术规范的不端行为发现一起、严肃查处一起,对于触犯法律的,依法追究有关当事人的法律责任。

(四)切实关爱青年教师成才成长。

做好青年教师职业生涯规划。深入研究青年教师职业发展规律,关注青年教师生涯发展中的各类需求,有序建立完备的职业发展管理制度,对教师发展的不同阶段提出不同的发展目标,创造条件帮助青年教师发展和实现自己的职业规划,引导青年教师的职业发展同学校整体发展目标相配合。

加大青年教师深造选派力度。坚持“分类指导、分层激励、按需培养、有效提升”原则,大力加强青年教师的培养。选拔推荐优秀青年教师赴高水平大学或科研机构攻读博士学位、课程进修、访学。通过资源争取和项目牵引,拓展渠道,加大对青年骨干教师赴海外研修的选派。

结合教学科研、社会服务活动开展师德教育,鼓励广大教师参与调查研究、学习考察、挂职锻炼、志愿服务等实践活动,切实增强师德教育效果,提高思想素质和业务水平。

完善青年教师导师制。依托教师教学发展中心,以落实青年教师助课培养制度为抓手,发挥优秀中老年教师的传、帮、带作用,加强对青年教师教学能力的培养,帮助青年教师胜任教学岗位要求,提升教育教学水平,提高科学研究能力。

积极支持辅导员职业化专家化。完善辅导员考评机制,进行定期考评,考核结果与职务聘任、奖惩、晋级等挂钩。加强培训,构建分层次、按类别、多形式和重实效的辅导员培训体系。积极创造条件,推动辅导员取得与学生工作相关的职业资格证书,进一步提高他们的职业素质。加强研究团队建设,辅导员应结合工作开展调查研究,支持辅导员队伍成为思想政治教育、就业创业教育、心理健康教育、职业生涯规划、学生事务管理等方面的专门人才。

积极发挥青年教师联谊会作用。加强青年教师之间的交流与合作,发挥青年教师的智慧和力量,使青年联谊会成为青年教师之间联系的纽带、与学校沟通的桥梁、自身发展的平台,凸显青年教师的蓬勃朝气,促进青年教师的成长成才。

(五)营造师德建设良好风尚。

以立德树人为主线,完善学习制度,保证教师政治理论学习时间,创新与改进学习方式和载体,不断提高教师政治理论学习的针对性和实效性。积极探索典型宣传和警示教育相结合的有效形式,定期开展浙江外国语学院“师德标兵”“我最喜爱的老师”等评选活动,加强对优秀教师先进事迹的宣传,形成重德养德的良好风气,树立教师良好的职业形象。利用学校各种新闻媒体,开展生动活泼、形式多样的宣传报道,积极挖掘教师职业道德的新内涵,努力探索加强师德修养的有效途径。开辟“浙外最美”“浙外学人”“师德师言”等栏目,集中展示最美浙外人、教授博士群体魅力,大力开展师德师风建设的典型示范表彰活动。

健全教师权益保障机制,在干部选拔任用、专业技术职务评聘、学术评价和各种评优选拔活动中,保障教师的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和监督权,建立教师问题反馈解决机制和教师申诉制度。健全教师服务体系,积极改善教师工作、学习和生活条件,依照相关政策切实落实好教师待遇,解决教师实际问题,减轻教师的压力和负担;注重搭建服务平台,建立和完善教师学术交流、信息咨询、科研指导服务等机制。

(六)完善师德师风考评方式。

把师德规范纳入教师专业发展必需计划,作为教师岗前培训和在职培训的重要内容。建立健全师德建设责任机制、监督机制和考核机制,建立教师师德考核档案,把师德和育人工作表现作为教师年度考核、岗位聘任、专业技术职务晋升、进修选派和评优奖励的首要标准,实行师德表现一票否决制。严格教育教学规范、学术研究规范、校外兼职兼薪规范等,对违法违纪行为要严肃追究处理。将师德师风纳入“学评教”的重要内容。

建立健全教师违反师德行为的惩处机制。教师不得有下列情形:损害国家利益,损害学生和学校合法权益的行为;在教育教学活动中有违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的言行;在科研工作中弄虚作假、抄袭剽窃、篡改侵吞他人学术成果、违规使用科研经费以及滥用学术资源和学术影响;影响正常教育教学工作的兼职取酬行为;在招生、考试、学生推优、保研等工作中徇私舞弊;索要或收受学生及家长的礼品、礼金、有价证券、支付凭证等财物;对学生实施性骚扰或与学生发生不正当关系;其他违反高校教师职业道德的行为。有上述情形之一的,依法依规依纪分别给予警告、记过、降低专业技术职务等级、撤销专业技术职务或者行政职务、解除聘用合同或者开除。对严重违法违纪的要及时移交相关部门。建立问责机制,对教师严重违反师德行为监管不力、拒不处分、拖延处分或推诿隐瞒,造成不良影响或严重后果的,要追究教师所在部门主要负责人的责任。

加大教学督导力度,教学督导不仅要对课堂教学内容、方法、手段、教材等开展评价监督,更要对课堂教学的意识形态和价值导向进行评估把关,确保学校教育教学的正确政治导向。继续落实校院领导听课制度,深入课堂、加强调研。

三、工作机制

(一)加强组织领导。

加强对师德师风建设工作的领导、统筹和协调,形成合力,把师德师风建设作为提升学校人才培养、科学研究、社会服务和文化传承的重要指标和载体。学校作为师德建设的责任主体,成立组织、宣传、纪检监察、学工、教务、科研、人事、工会、学术委员会等相关责任部门和组织协同配合的师德建设委员会,委员会办公室设在人事处;建立和完善党委统一领导、党政齐抓共管、院系具体落实、教师自我约束的领导体制和工作机制,形成师德建设合力。

二级学院师德师风建设工作领导小组师德师风建设工作由院长和党总支(直支)书记共同负责。师德师风建设工作作为学院党建、教学和人事工作的重要内容纳入考核。

(二)完善师德监督机制。

建立健全教师思想状况定期调查分析制度;完善学生、家长和社会参与的师德监督机制。要着力师德师风建设的长效机制,定期围绕学生和社会反映的师德突出问题进行认真分析,查找原因,及时研究提出解决的办法和措施。

附件

加强师德师风建设主要工作责任分解

一、严格教师准入制度

1.严格教师准入制度。

牵头单位:人事处

主要协办单位:教务处、科研处

2.举行新教师入职宣誓仪式和老教师荣休仪式。

牵头单位:人事处

主要协办单位:工会、教师教学发展中心

3.严格各类学生导师的选拔。

牵头单位:学工部

主要协办单位:教务处

二、强化教师立德树人责任

1.强化课堂教学管理。

牵头单位:教务处

主要协办单位:学工部、人事处

2.加强网络道德的管理和引导。

牵头单位:宣传部

主要协办单位:教育技术中心

3.坚持和完善教授为本专科生系统上课制度。

牵头单位:教务处

主要协办单位:人事处

4.以本科生导师制为抓手,推进教师参与第二课堂育人。

牵头单位:学工部

主要协办单位:教务处、人事处、团委

三、加强教师学术道德规范建设

1.建立和完善学术规范,形成有效的学术管理体制和工作机制。

牵头单位:科研处

主要协办单位:人事处

四、切实关爱青年教师成才成长

1.做好青年教师职业生涯规划。

牵头单位:人事处

主要协办单位:学工部、科研处、教务处、教师教学发展中心

2.加大青年教师深造选派力度。

牵头单位:人事处

主要协办单位:科研处、教务处、教师教学发展中心

3.完善青年教师导师制。

牵头单位:人事处

主要协办单位:教务处、教师教学发展中心

4.积极支持辅导员职业化专家化。

牵头单位:学工部

主要协办单位:人事处、教师教学发展中心

5.积极发挥青年教师联谊会作用。

牵头单位:工会

主要协办单位:教务处、科研处、人事处

五、营造师德建设良好风尚

1.创新与改进教师政治理论学习的方式和载体,加强师德宣传。

牵头单位:宣传部

主要协办单位:党委办公室、组织部、人事处、工会、团委

2.健全教师权益保障机制。

牵头单位:工会

主要协办单位:人事处、计划财务处、资产与公共事务管理处、后勤服务中心

六、完善师德师风考评方式。

1.建立健全教师违反师德行为的惩处机制。

牵头单位:人事处

主要协办单位:纪检监察办、教务处、科研处、工会

2.加大教学督导力度。

牵头单位:教务处

主要协办单位:组织部